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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蔡英文論文案 彭文正二度開告法官求償200萬元結果出爐
媒體人彭文正提訴訟確認蔡英文總統博士學位的真實性,不滿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張詠惠沒有上簽呈請求重新分案,再度提告求償200萬元並在報紙刊登判決理由,台北地方法院判彭文正敗訴,法官免賠,可上訴。
彭文正多次質疑蔡英文博士學位,為確定論文真偽,他提確認1984年英國倫敦政經學院(LSE)論文不存在訴訟,一審判彭文正敗訴,二審認為一審程序有瑕疵,廢棄原判決發回更審,台北地方法院更一審仍由張詠惠承審,仍判決彭敗訴。
彭文正提告主張,案件更一審又由張詠惠獨任審理,他請求法院改分他股被拒絕,認為張詠惠一審已涉及實體論斷,已有先入為主偏見,又他另行提告張詠惠刑民事訴訟,雙方已有嫌怨,足以認定張詠惠無法公平審判。
彭文正指出,張詠惠執意審理論文案,又知案件是重大社會矚目案件,卻不送簽呈請求以矚訴字重新分案,更連續違法拒絕他請求重分案,認為張詠惠違法不依民事案件分案規則、民事訴訟法規定,侵害他的訴訟權和名譽權,要求賠償200萬元並刊登判決理由。
張詠惠則指出,她沒有參與論文案分案過程,分案也沒有不法,她沒有迴避審理論文案的事由,也沒有違反分案規則的故意,並無侵權;彭文正要求重新分案或自行迴避,均沒有法律依據,她礙難照准。
台北地院認為彭文正不能證明張詠惠分案上有何違法之處,且實務上法官只能被動接受分案結果,彭文正主張有所誤會;重大矚目分案方式應屬於極端例外情況,要由法院考量司法資源整體利用、公平性,通案採一般分案方式處理,法院向來做法如此,彭文正以自身是媒體人、涉訟對象有新聞性,認為應分矚目案件,也有誤解。
法院認為彭文正主張張詠惠有侵權行為,卻無法舉證以實其說,審酌後判彭文正敗訴,張詠惠免賠,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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