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網購生魚片刀被當武士刀送辦 台廚師不起訴也要不回名家刀
彰化縣知名日式料理店張姓廚師去年從日本網購一把「御庖刀」,海關查扣送驗認定為武士刀,被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送辦,張強調該把刀是生魚片專用廚刀,雖獲桃園地檢署不起訴處分,但檢方聲請沒入刀具獲准。張強調刀具出自日本名家之手,提出抗告並申請返還,但高等法院仍駁回抗告,准予宣告沒收。
張姓廚師今天表示,對於裁定結果非常失望,他認為,這明明是一把廚師用的生魚片廚刀,卻被刑事人員認定為武士刀,在美國如果是相同情形,會由第三方公證人再做專業認定,而不是這樣「便宜行事」,雖然依法已不得再提抗告,但他仍希望立委等民代可以提出合理修法,以免再有此類讓人覺得司法不公的裁定,也造成廚師等專業人士的困擾。
張姓廚師說,這把廚刀出自日本知名的「本燒」廚刀鍛造師玄海正國之手,刀刃表面有富士山紋路,刀鞘由已故匠師水野八雲製作,整把刀已被視為藝術品,因此不希望因誤解而遭查扣、銷毀。
去年張姓廚師在網站標得購買後,郵遞來台,桃園機場的海關開箱查驗,懷疑為管制刀械,送交桃園警方鑑定。桃園市警局鑑定發現該把刀刀刃長度超過卅五公分、刀柄長度也超過十五公分、且單邊開鋒,屬管制的武士刀,因且未事先申請,屬違禁物,查扣該把刀並將張送辦。不過後來獲不起訴,但因刀具被認定是武士刀,檢方因此聲請沒收。桃園地院七月間裁准沒入刀具,張認為無理,提起抗告。
張姓廚師認為,武士刀與生魚片刀皆為日式刀具,外型相似但功能不同,殺傷力迥異,生魚片刀非槍砲條例所規範具有高危險度之刀械。鑑識單位不具有日本料理專業,將外形相似之生魚片刀認定為武士刀,乃專業知識不足所致,因此提起抗告,請求撤銷原裁定,准予將扣押的廚刀發還。
不過高等法院裁定,依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刀械鑑驗工作紀錄相片所示,本案武士刀之刀刃長約35公分、刀柄長約18公分,單刃開鋒,經核符合內政部警政署刀械鑑驗作業規範管制刀械要件,認定為武士刀屬違禁物無誤,所以仍駁回抗告,准予宣告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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