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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赤崁樓立碑遭塗鴉 她落網稱「園區土地都是我的」
「xx回家哦了…」赤崁樓文化園區27日夜間發現赤崁樓前景點立碑遭塗鴉及黏貼有不明意思文字及紙張,急忙報警處理。台南市警二分局調閱監視器後發現女子身影但不知身分,經在群組內發布其特徵協尋,昨晚終於在公園路上發現55歲李姓女子,她竟稱「園區土地都是我的」。
市警二分局民權派出所獲報赤崁文化園區的立碑(非屬古蹟文物)遭張貼紙條及塗寫不明意思文字後,立即成立專案小組,發現在26日凌晨0時53分許有女子徒步走至立碑前塗鴉後離去,經沿線調閱其行走蹤跡並四處訪查,卻不知該女子身分。
警方從身形及所攜物品研判可能為街友,雖經四處訪查身分均未有所獲,同步在分局群組通報來全面注意。至於碑牌文字及字條已取下並擦拭完畢,未有損壞。
昨晚7時30分許,民權所所長何家慶帶班巡邏行經公園路某藥妝連鎖店前,眼尖發現坐在騎樓下女子,正是已找尋多時的塗鴉犯嫌,馬上下車盤詢確認後將她帶回派出所調查。
經員警出示各項影像事項調查後,李女表示,黏貼紙條等表示園區土地都是她的等語,文字並無意義。警詢後,將李女依違反褻瀆祀典罪及社會秩序維護法第90條汙損他人住宅題誌、店舖招牌或其他正當告白或標誌者,處3千元以下罰鍰或申誡送辦,待檢察官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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