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界批國民法官「讓檢辯攻防不對等」
司法院與法務部今天擬開司法改革六周年成果發表記者會,但蔡政府司改最重要的國民法官新制今年元旦上路,還不到一年,愈來愈多法律人驚覺,法庭戰場檢察官與律師的武器愈來愈不對等。立委與民間團體更質疑,國民法官的案件類型選擇,檢辯訴訟攻防手段都已浮現問題。
人民參與審判是蔡英文總統七年多前就職時的司改重大宣示,國民法官因此被形容是蔡政府司改的重中之重;司法院長許宗力多次強調,國民法官是司法審判史上前所未有的變革,將造成司法地殼變動,全國法院目前共有五十三案交國民法官審理。
不過,第一件國民法官案判決是針對家暴殺夫案判刑七年二個月,引發婦女團體與不少律師質疑與批評,廿多年前因受不了家暴而殺夫的鄧如雯案,當時還被以情堪憫恕判刑三年,如今卻判得更重,且就受家暴婦人的精神狀況,雖曾作鑑定,開庭時卻未傳喚精神科醫師,曾全程到法庭觀察開庭的律師更點出,法庭上幾乎全被檢方引導。
曾是司改國是會議委員的律師黃致豪也在臉書上貼文稱,原本寄望國民法官制度可能是改變刑事訴訟的關鍵;現在看起來卻有可能是讓整體刑事訴訟加速崩毀、嚴重戲劇化與民粹化的油門。
法官也有感指出,我國國民法官抄自日本,但日本裁判員制度施行十多年下,各種問題都已浮現,就國民法官、職業法官認知嚴重分歧、是否有罪看法對立,若國民法官被情緒左右偏離法律認知,恐以人多勢眾優勢瓦解職業法官判斷,做出的判決是否符合公平正義有待商榷。
法官也說,國內近期幾件由國民法官宣判案件,類似情節和過去案件的判決結果相比明顯「判很重」,從合議庭三名職業法官、六名國民法官的結構分析,萬一國民法官堅持己見,絕對從重量刑,六票對三票的結果下反而可拿下量刑主導權。
律師鄭文龍指出,在目前國民法官審理下,不注重專家證人,審判程序粗製濫造,國民法官和職業法官不過是瞎子摸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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