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遭陳沂控違反個資 雞排妹今出庭反批:不應該知法玩法、教壞大家
本名鄭采勻的「雞排妹」2021年和網紅陳沂在直播節目爭吵,她事後在臉書粉絲專頁以「色號」方式洩漏陳沂的手機號碼全碼,台北地方法院以她犯後態度不佳、造成陳女頻遭來電騷擾,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判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鄭女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審理,她說如果真要報復,她在直播時就會唸出全碼。
北院審理時,鄭采勻否認違法,辯稱在臉書張貼的文章與洩漏個資無關,「只是剛好結合起來就是陳沂的手機號碼」,是網友不當連結等。
北院認為依陳沂偵查中的證述,陳沂已不同意鄭采勻公開她的門號,並告訴鄭女會違法、她會被騷擾,可證明鄭采勻知道恣意公開門號將違法,如有人因此經常撥打,也會騷擾到陳沂。北院指鄭采勻直播時提及「我直接告訴你,也告訴大家,你分享的是我的電話號碼,你並沒有收手,所以我剛剛回答你說,所以你喜歡這樣,那我也要」,可見得鄭采勻是為報復陳沂先公開她的門號,才故意假藉6位數的「色號」來透露陳沂門號的後6碼數字,進而使有瀏覽鄭采勻相關臉書的人結合臉書文章所彰顯的4碼數字,得出陳沂的全部手機門號。
因北院認定鄭采勻意圖損害陳沂的利益,事證明確,她與陳沂有細故,卻不以合理、合法方式解決爭端,接續張貼文章揭露陳沂的門號,已造成陳沂的困擾。北院量刑時指出,鄭女否認犯行,甚至辯稱是網友自行為不當連結所致,犯後態度不佳,難認有悔意,加上她未與陳沂和解、賠償陳沂的損害,依法量刑。
高院今原定10點40分開庭,但因庭期延滯,直到11點半才開庭。一審認定鄭女犯個資法第41條「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高院審判長廖建瑜認為案件牽涉個資,而陳沂的告訴代理人要求「不公開審理」,廖諭知「清場」。
鄭采勻庭後受訪表示,所謂的「報復」是檢察官個人的想法,如果真的要報復,她在直播當中就會唸出全碼。
「陳小姐(指陳沂)她在直播節目中複誦我的電話號碼7次以上」鄭采勻認為陳沂用法律系的背景來告訴大家說「我唸妳的電話號碼,但我沒有講是誰的電話號碼」而不構成違反個資法,她覺得公眾人物有社會責任,不應該知法玩法,還要教壞大家。
鄭采勻說,她想反問陳沂若她被唸出電話號碼,會有什麼樣的感想?她才會說出「0955」這4個字,但她沒有報復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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