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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茶包裝成阿里山茶 狠撈2400萬台中茶行夫妻判1年半
台中福氣茶葉詹姓負責人曾多次獲阿里山春茶獎項,卻和吳姓妻子從越南進口低價、劣質茶葉,包裝成台灣阿里山茶,成本最低1斤146元竟賣到1500元,經農委會抽驗才曝光;台中地院審理後依共同犯販賣假冒食品罪判詹男、吳女各1年6月、1年3月徒刑,不法所得2429萬元沒收,可上訴。
台中地檢起訴指出,詹男(49歲)、吳女(44歲)經營福氣茶葉行,2人為降低成本牟利,2018年1月起向某企業設以每斤(600公克)146元至260元不等買入越南茶葉,自行和員工分裝成2兩(75公克)、4兩(150公克)、8兩(300公克)及1斤的包裝。
詹、吳明知內容物為越南茶,卻裝入印有「臻藏阿里山高山茶」、「台灣茶選杉林溪龍鳳峽高山茶」、「阿里山特色茶」、「凍頂烏龍茶」、「台灣阿里山茶」及「阿里山高山茶等」等標示茶葉產地為「台灣」的公版包裝並對外販售。
檢方查出,詹、吳對外賣越南茶,卻稱品項是台灣茶,以每斤800元至1500元售出,至2022年6月22日被查獲為止,不法獲利2000多萬元;後經農委會農糧署中區分署派員到福氣公司買「臻藏阿里山高山茶」做產地鑑別發現根本是「境外茶」。
檢方去年6月22日搜索,扣得上千包茶葉、銷售明細,且全數經鑑定都是「境外茶」;檢方訊時,詹、吳大致坦承,表示有向賣竟外茶廠商進貨,價格比較便宜。也有消費者出面指證,表示誤信福氣茶葉賣台灣茶,害他們買到越南茶。
台中地院審理後,依共同犯販賣假冒食品罪各判詹男、吳女有期徒刑1年6月、1年3月,認定犯罪所得2429萬元,宣告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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