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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上路有效!酒駕當場扣牌2年 桃園酒駕事故少2成
為了持續遏止酒駕行為,6月30日起新法上路,只要駕駛酒駕,不管是否為車主,酒駕的車輛牌照一律吊扣2年;對此新法實施1個月,桃園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統計,截至7月31日止,酒駕事故相較去年同期減少20.4%,確有成效。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6月30日正式上路,查獲酒駕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15毫克違規標準以上,需當場拆卸汽機車牌照,移置保管。此外,駕駛人酒駕時,如酒精濃度超過0.25mg/l以上,警方會將車輛當場拆車牌扣牌,移置保管後免付繳納罰款收據領回,需自行僱請拖吊車將車輛拖離,不得再行駛於道路上。
只要駕駛酒駕、毒駕、拒絕酒測,不管是否為車主,酒駕的車輛牌照將一律吊扣2年,就算車主不知情,也一樣要罰;另車主明知駕駛人酒駕而不禁止,比照酒駕初犯同罰鍰及吊扣車牌2年,依目前法規沒有替代罰則可代執行,車輛轉賣等過戶行為,仍會繼續執行吊扣無法規避罰則。
桃園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隊統計,今年6月30日至7月31日員警取締酒後駕車件數710件,相較去年同期取締件數744件,減少34件,減少4.5%,酒後駕車交通事故發生39件,相較去年同期發生49件,減少10件,減少20.4%,顯見修法後酒駕行為確有降低。
維護民眾交通安全,警方呼籲民眾喝酒後如果有行車需求,務必指定駕駛、改搭計程車或使用酒後代駕服務,以維護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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