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高雄陳姓里幹事A走登革熱防治公款 貪汙罪判刑曝光
高雄市每年為改善村里公共設施、防疫等工作,編列各里每年可申請10萬經費,但六龜區陳姓里幹事卻知法犯法,自2015年至2019年間,要求余姓友人填製登載不實估價單、發票中飽私囊。而檢警偵查過程中,陳男坦承犯行並歸還不法所得9萬5600元,依貪汙條例判刑2年,褫奪公權3年,緩刑5年,支付公庫10萬元。
據悉,高雄各區公所每年會通知轄內各里填寫「高雄市政府區里公共設施及環境改善費申請表」,並檢附廠商估價單,以「里活動中心所在建物之修繕及購置設備」、「區里廣播系統之建置與維護」、「六公尺以下巷道之修繕」、「登革熱防治工作之執行」等項目,提出採購需求。
判決書指出,廉政署循線查獲陳男夥同開設五金行的余姓友人,在「登革熱防治」執行項目,製作不實收據,並支付每件發票總額百分之八,作為余繳稅之用,這5年間利用職務機會詐取金額在5萬元以下,總計不法所得9萬5600元。
陳男讓不知情公務員登載不實採購漂白水、棉紗手套、竹掃把等清潔物品,並用不知情的社區發展協會郭姓執行長所提供採購物品照片魚目混珠,並將他個人或廠商匯款帳戶等資料,交與不知情的民政課承辦人員核銷,損害區里公共建設及環境改善經費管理的正確性。
不過,法院考量,陳男貪污時間雖橫跨數年,但他在偵查中坦承犯行並供出共犯,每年最低仍花2萬元購買登革熱防治所需用品,犯罪情節應屬輕微。本院審酌陳男有數次機會偽造文書登載,但他詐得總金額僅9萬5600元已全數繳回,法院斟酌被告並無前科,也無再犯疑慮,宣告緩刑5年,為讓他記取教訓,裁罰陳男尚須向公庫支付10萬元。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