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嚇新北議員蘇泓欽索3800萬 1嫌死亡判不受理
楊姓男子涉寄信恐嚇新北巿議員蘇泓欽,要求交付新台幣3800萬元,否則抹黑造謠使其不當選。一審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判處4月。二審法院審酌楊男死亡,日前判決公訴不受理。
此外,同案被告洪姓男子部分,二審台灣高等法院續行審理。
檢警查出,楊姓與洪姓男子去年1月到3月寄恐嚇信到新北巿議員蘇泓欽的服務處,指手上有對蘇不利的資料,只要在某日凌晨3時以透明袋子交付3800萬元,就會返還資料。
檢警調查,由於嫌犯未得手,再次以語音訊息恐嚇「再不接我電話,我就要開始處理你們了,我再看你何時會被抓去關」、「一定弄倒你們」等,蘇泓欽及他的媽媽因心生畏懼,且認定可能妨害選舉後,報警處理。
一審新北地方法院審酌,2人恐嚇行徑嚴重危害被害人生命與身體安全,也對選情造成不良影響,不過考量楊嫌與洪嫌坦承犯行,且取得被害人原諒,足認犯後態度尚可,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判處2人各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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