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摔死7歲童 柔道教練判9年定讞
台中市柔道教練何聰樂因七歲黃姓男童拒絕聽從指示做柔道招式,不斷壓制黃童、過肩摔、拋摔、丟體,導致黃童昏迷,送醫急救七十餘天後不治,最高法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人於死罪,判處何男九年徒刑定讞,近日發監。
黃母獲悉判決結果表示,「非常失望、非常難過」,她說孩子離世是一輩子的痛,殺人教練卻輕判九年,無法接受;黃母泣訴說,全案有提民事求償,目前審理中,但無論判決結果,孩子再也回不來了。
法院調查,何聰樂(七十歲)沒有柔道教練證,二○一五年在台中市豐原體育館無償教學,學生不用付學費;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何男安排僅學習數日的黃姓男童,和學習五年的廖姓男童對練。
何聰樂要求黃童練習柔道招式被拒絕,因而上前壓制,黃童這才答應做四十五下,但中途黃童躺地再次拒絕,並罵「教練是大笨蛋」;何男上前反覆對黃童丟體、過肩摔、壓制,過程中黃童表示頭很痛、要歸還腰帶,但何男以台語說「是假欸」,再繼續摔黃童十多下,導致黃童嘔吐。
何聰樂等學員清完嘔吐物後,再接續對黃童拋摔、頭部多次撞擊地板,黃童倒地毫無反應,舅舅見狀趕緊報案,但黃童仍因顱內出血、腦疝導致中樞神經衰竭,急救七十餘天不治。
法院開庭時,何聰樂辯稱沒有故意傷害黃童,摔的動作不會傷害到黃童頭部,認為黃童傷勢可能是自撞道館玻璃鏡或包有護墊的柱子,也可能是抵達道館前在其他地點自撞。
法院根據解剖報告,黃童因頭部血腫、顱內出血等造成敗血性休克死亡,頭傷為「對撞傷」、「被動傷」,成因是反覆隔著隔離物、軟墊撞擊造成,認定何有傷害的不確定故意。
法院認為何聰樂身為教練,卻漠視學員個別差異及身體狀況,迫使黃童服從指示,施以極為不當訓練,造成黃童小小年紀去世,家屬蒙受悲痛,且始終否認犯行,未和家屬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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