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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城案貼文批陳其邁挨告 獲判無罪
傅姓女子去年選前在多個臉書社團發文,稱造成46死的城中城大火,是市長陳其邁縱容建商縱火「假裝不知道,因為都是共犯結構吧?」陳陣營提告,檢方依違反選罷法起訴。高雄地方法院審理認為發文可受公評,「選民有質疑權利」,若入罪恐打擊言論自由,判傅女無罪;高雄市府對此表示「不回應」。
2021年10月14日高雄鹽埕區城中城大樓失火造成46人喪命,涉縱火主嫌黃格格,一審被判無期徒刑,案件仍在2審審理中。傅女去年9月在多個臉書社團發文,「笑死,高雄一堆浮屍,陳視而不見……,城中城縱容建商縱火,燒死幾十人,假裝不知道,因為都是共犯結構吧?」
陳其邁陣營事後提告,調查局資安工作站立案偵辦,前往傅女家搜索並帶回多項證物,檢方認為城中城大火歷經法院一審判決,且針對市府疏失部分已簽結,傅女言論意圖使人不當選,依違反選罷法起訴。
傅女喊冤,稱在社團貼文是為測試臉書帳號還能不能使用,何況城中城大火發生後,經過媒體多次報導,她提出自己疑問,並未散播不實言論。
法官認為,城中城大火後,社會對於市長是否應負政治責任有熱切討論,傅女評論陳其邁應擔負行政疏失、政治責任,並非毫無根據。
另檢方簽分5大案調查,最後認定沒有公務員或其他人須為大火負刑責,5大案全數簽結,然簽結僅限是否涉有刑事責任部分,有沒有行政法規範上的疏失,尚未查明,因此傅女就大火報導推論、質疑陳其邁就大火涉有相關責任,並非惡意虛構發文。法官認定,傅女發文內容攸關陳其邁競選高雄市長適任性,牽涉公共事務,屬可受公評之事,若對傅女入罪,恐對言論自由及相關言論產生寒蟬效應,傅女言論屬憲法保障範圍,不具真正惡意,判她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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