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狸貓換太子!2男聯手停車1年只付百元手法曝 慘多付6萬和解
無人收費停車場「認幣卡不認車」的機制,遭林姓、陳姓兩男聯手鑽漏洞利用,以「A車換B車」的方式,持短時間100元費用的停車票卡,換出停了1年得繳3萬7500元的車,有如「狸貓換太子」。兩人坦承並且共付10萬元和解,法官依詐欺罪判林拘役50天,緩刑2年;陳拘役30天。
連姓男子自110年4月起,將車子(B車)停在暖暖區一處私人收費停車場近1年,累計費用為3萬7500元。連男為逃避巨額停車費用,請託林姓男子將車開出。
判決書指出,111年4月16日晚間,林男先開A車到停車場停一小段時間,停車費只有100元。後來林男將A車的停車票卡交給陳男至繳費機繳納100元後,由陳男駕駛B車載林男投入A車的票卡後,離開停車場。
A車因只有停短暫時間,過了2天後,兩人再來取車,並以A車的票卡遺失為由致電業者,只有支付停了2天的停車費等,順利把A車開出去。
林、陳後來又以同樣手法停4次,另詐取1000元停車費,總共欠繳3萬8500元停車費。連男所涉詐欺案件,另簽分偵辦。
法官指出,該停車場所提供停車票卡屬同一規格,無法自外觀分辨該票卡屬於何車輛的停車票卡,業者發現兩人開進與開出的車不同,經調監視器影像畫面查出有異報警。
判決指出,林陳2人知悉在停車場停車,當應繳納停車費後始得離去,為規避繳納停車費,以詐欺方式,用繳納較少的費用規避應實際繳納停車費用。但已與業者達成和解,分別賠償6萬、4萬元且履行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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