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海淡廠官員索賄 國統董座掏錢擺平講了1句話獲緩刑
上櫃公司國統(8936)2017年得標金門海水淡化廠工程,卻遭水廠翁姓、蔡姓承辦員索賄及支付花酒費用,前國統董座梁家源擔心水廠被卡,核准賄款45萬元,蔡男花酒費則由公司員工代為墊付。高雄地院審理時,法官根據監聽譯文,發現梁層向下屬抱怨「給他們了還這樣」,認定梁是被迫付款,依交付賄絡罪判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判決指出,國統公司在2017年間以5億4,890萬6,200元得標「大金門海水淡化廠功能改善暨擴建工程」,2019年1月完工驗收後,由國統負責代操作及維護水廠5年。
但依據契約內容,水廠每日產水量僅保證500立方米,實際需求則由金門縣自來水廠依供需核定,但國統認為每日產水要達2000立方米才有利潤,因此聯繫負責這項業務的翁男,希望翁上簽建議提高日產水量。
翁男見國統有求於他,大膽開口向莊姓廠長索賄50萬,莊男再將翁的要求轉告給謝姓經理,謝男再報告給時任國統總經理葉清正「這筆錢一定要花」,葉再報告給時任董事長的梁家源,梁隨即簽核45萬元賄款,由莊男交付給翁男。
不僅翁男所賄,檢調當時還發現中區水資源的蔡姓業務承辦人,也藉督導水廠機會,要求莊男支付喝花酒的費用,莊男先代為墊付17次花酒、共24萬餘元,接著再向國統會計單位請款,藉花酒長期供養蔡男,方便水廠運作。
由於檢廉調早已掌握情資,還動員人力監聽梁家源、葉清正等人,2020年12月22日見時機成熟,兵分多路至金門、國統公司搜索,帶回梁家源等多人,梁家源、葉清正經檢方訊後以50萬元交保,翁男、謝男、莊男則聲押禁見獲准。
高雄地院審理時,梁家源、葉清正、莊姓廠長、謝姓經理等4人坦承行賄,法官根據檢廉當時的監聽譯文,發現梁家源曾向謝姓經理詢問「金門怎都還沒動」,謝男電話中稱「是水廠在擋,我們該做都做了」,梁聽完後無奈「該做的做,也給他們了還這樣。」
法官根據譯文資料,認為梁家源、葉清正是因為公司主管反應翁男索賄及刁難,才會核准賄款,考量梁家源、葉清正、莊姓廠長、謝姓經理偵查中態度良好,也未犯故意犯罪,依交付賄絡等罪,判梁拘役50天、葉拘役55天,莊男5月、謝男5月徒刑,均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但4人要繳付公庫10至20萬元。
至於索賄的翁男、蔡男,法院則仍在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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