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痛痛女孩」打HPV疫苗救濟官司 更一審衛福部再度敗訴
「痛痛女孩」Bella 2016年施打HPV二價疫苗第二劑後出現身體疼痛,向衛生福利部申請救濟失敗而提行政訴訟救濟,一審判衛福部敗訴並應衡酌給予2萬至120萬元的補償金,被最高行政法院廢棄發回更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今再判衛福部敗訴,認為衛福部應依判決的法律見解作成決定,可上訴。
Bella 2016年9月30日接種人類乳突病毒(HPV)疫苗第2劑後,出現雙膝後膝膕痛、雙肩痛、雙手肘內側彎曲痛、定踝痛等症狀,疑似為接種疫苗誘發幼年型關節炎,並於同年12月13日向衛福部申請救濟,但衛福部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認定與接種疫苗無關,決議不予救濟,僅給予醫療補助3萬元。
Bella不服提行政訴訟,成為國內首例因HPV疫苗引發的司法求償案;本案首次開庭時,Bella由父親攙扶親自出庭,表示女兒每天都哭著說「身體疼痛」,不同部位輪番疼痛,發病處布滿全身,而Bella和父親也曾接受本報採訪,指出接種疫苗隔天就出現關節痛症狀,疼痛的部位及次數越來越多,檢查發現Bella發炎指數高達83,是一般人的4倍之多,經醫師判定患有「幼年型類風濕性關節炎」。
一審判決認定應由衛福部證明Bella的疾病與疫苗無關,且從寬認定醫學上的因果關係,撤銷衛福部對Balla的不利處分,判衛福部應衡酌給予2萬至120萬元以內補償金;判決被最高行政法院廢棄發回更審。
北高行更一審指出,衛福部受理Bella申請後,審議小組依據2014年版本的救濟辦法認定Bella病症與注射疫苗無關,而Bella提行政訴訟後,救濟辦法2018年11月已經修正,明確規範鑑定結果為無關的認定原則。
更一審指出,依照最高行政法院廢棄發回的判決意旨,認定病狀與接種疫苗間的關聯性,應依「新」辦法規定來審究,不得再依舊辦法來判斷,因此衛福部審議小組未依新辦法規定的關聯性分類認定原則鑑定而違法,判決撤銷對Bella不利的處分。
至於Bella請求衛福部核定給付120萬元部分,仍有待衛福部依判決法律見解重為審議作成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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