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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女護理師看診開藥 「護國神醫」林聖章涉犯醫師法判十月
長年擔任台灣奧亞運國家隊醫的林聖章,過去因診療戴資穎、郭婞淳等體壇名將,被封為「護國神醫」。不少人慕名前往林所開設的家醫診所,自費參加減重課程,但卻讓陳姓女護理師進行診療,賺取健保費2萬8409元。橋頭地院依醫師法判處林、陳二人各10月、7月徒刑。林聖賢辯稱,自己也在診間替自費減肥門診的病患看診,但陳女不曾在診間幫病患看診,只是護理師。
判決書指出,林聖章為該診所負責人,他明知陳女為診所護理師,並不具醫師執照,卻在2014至2016年間,由陳女擔任減重課程的「小隊長」,替7名病患診療開藥,就病患證詞,一開始自費減重門診由男醫師看診,但之後在醫師位子上是「女醫師」,自稱「Dora」,有時穿著白袍看診。
不過,在2014至2016年間,該診所並無女醫師任職,而陳女辯稱,她僅為護理師兼個案管理師,在每當病患減重回診,由她提供營養諮詢後拿營養品,在診所穿著粉色護理師上衣,應當不會讓病患混淆。
但病患說,陳女除了出言關心減重情形或接受詢問外,若本身固有疾患或於幸福診所減重期間併發暈眩、腸胃不適或便秘等副作用,仍由陳女看診並拿藥,由於,此屬醫療行為核心領域,明顯有觸法之嫌。
法官審酌林聖章經營診所期間開設自費減重班,成績斐然、素有威名,其長年擔任我國奧亞運國家隊隊醫,形象良好,卻不知愛惜羽毛,為貪圖不法利益,指使診所陳姓護理師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登載不實病歷資料後,向健保署詐領醫療費用,且2人犯後均空言否認犯行。
由於,陳女非本案主導,替林聖章向7位病患看診約百次,共同詐得醫療費2萬8409元,已扣還健保署,犯罪情節,尚屬輕微。法官依醫師法之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判處林聖章10個月徒刑,而陳女依醫師法之非法執行醫療業務罪,則處7個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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