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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眼中眼」命案 一度判死押到滿獲釋...電子監控中

2019年台中發生駭人天珠商人命案,檢方起訴主嫌黃焌柚因偷賣張姓友人價值不菲的天珠「天地眼中眼」,又找同夥李政達、李之楷殺害張,奪走14串要價千萬的天珠;黃、李一審遭判死刑,二審撤銷改判無期,目前更一審中;因3人經6次延押期滿,法院裁定李政達、李之楷釋放,但需戴電子手環監控,而黃焌柚另案移入監所執行。

檢方起訴指出,張從事藝品買賣,他出借價值不菲天珠「天地眼中眼」給黃焌柚,黃卻因經商失敗偷偷以人民幣38萬元賣掉,後又經營吸金案失利負債累累,且不滿張男得知他擅自賣他天珠,逢人就說此事,就找來同樣欠債的李政達共謀,計畫綁走張殺掉埋屍,再奪取他隨身的天珠賣掉。

李政達再找來李之楷,及蔡姓、洪姓、黃姓及邱姓等同夥,2019年11年25日黃焌柚假借商討買天珠約出張,未料張男一赴約,李之楷就先出拳打他後頸,再由李政達持摺疊刀猛刺他頭部、脖子32刀斃命,並搶走他身上14顆,價值1042萬元的天珠。

台中地檢署2020年2月12日依強盜殺人等罪嫌起訴黃焌柚、李政達、李之楷等7人;台中地院一審認為,黃焌柚、李政達急需用錢計畫強盜殺人,黃退居幕後犯罪心思縝密,李手段冷酷殘忍,難有教化合理期待,有永久與世隔絕必要,求其生而不可得。

一審20206月9日依強盜殺人罪判黃焌柚、李政達死刑,李之楷無期徒刑,蔡姓男子15年6月,其餘洪姓、黃姓、邱姓判4至6月徒刑。

台中高分院二審認為,黃焌柚、李政達為奪天珠殺害張男,犯罪樣態雖屬殘暴,但尚未達「極度殘虐程度」,且經量刑前社會調查報告顯示,2人無反社會人格,評估黃再犯可能性低,李衝動特質多因環境造成,有教化可能,2021年6月17日撤銷改判2人無期徒刑,另李之楷部分維持無期徒刑。

黃焌柚、李政達及李之楷再上訴最高法院,經三審撤銷發回,目前仍在台中高分院更一審中;因黃焌柚、李政達及李之楷案發落網後隨即遭收押,歷經起訴移審法院,上訴二、三審期間多次延長羈押,3人也數次聲請撤銷羈押均被駁回。

台中高分院指出,依刑事妥速審判法第5條規定,李政達、李之楷羈押期間已滿,視為撤銷羈押,應釋放之,但2人羈押原因及必要仍存在,審酌人權保障、公共利益等。

台中高分院裁定李政達、李之楷限制住居,每周向派出所報到,並自今年7月13日至明年2月20日止,定期拍攝面部照片回傳,戴電子手環,接受適當的科技監控。

台中高分院裁定李政達、李之楷釋放,但需戴電子手環監控。記者曾健祐/攝影
台中高分院裁定李政達、李之楷釋放,但需戴電子手環監控。記者曾健祐/攝影

強盜 死刑 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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