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確診隱匿足跡被罰6萬...法院判撤銷 謝國樑:不上訴
基隆市警局林姓偵查隊長去年3月25日確診,市府以林未據實陳述曾到一家燒烤店,蓄意隱匿足跡,裁罰6萬元。林不服處分提起訴願,被衛生福利部駁回,提起行政訴訟。基隆地院以林在警局內部接受訪談時,已告知前往燒烤店,判決撤銷處分及訴願決定。基隆市長謝國樑今天說,接受判決,不上訴。
判決指出,林姓警官去年3月25日被通報為新冠肺炎確診者,暖暖區衛生所人員進行疫情調查時,林未據實陳述曾到燒烤店,僅陳述去過一家小吃店。市府認林蓄意隱匿足跡,規避及妨礙疫調,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裁處6萬元罰鍰。
林姓警官提起行政訴訟,主張疫調過程均已據實陳述,並無蓄意隱匿。他在接受警局調查第1次訪問紀錄中,就有提到足跡包含燒烤店。燒烤店並非特殊場所,更無隱匿必要。
林說,得知確診是下午6點多,當晚即接獲衛政、警政單位電話疫調,當時身心俱疲,僅憑斷斷續續記憶回答,難免出現落差。隔天被詢問到睡著,精準回想數日前完整足跡有困難,實無不實陳述、妨礙疫調故意。
市府辯稱,警局風紀調查報告內容與疫調無關,且是市警局協助完成疫調後,函請衛生局裁處。林稱染疫後身心俱疲,僅能憑斷斷續續記憶回答,足跡和時序難免出現落差。經過數日休息才主動告知,但對後續防疫工作已失去意義。林姓警官違規事證明確,裁罰應無違誤。
法院認為,林姓警官主張先說出燒烤店足跡,警方才向店家調取監視器影像,依卷存證據難謂不合理。市府提出暖暖區衛生所「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調單」,林在3月21日行程紀錄並未記載大世界燒烤店,也不能代表林即有刻意隱匿事實。
法院指出,本案發生時防疫已達2年,疫調人員長期處於精神、體力耗竭及高壓狀態,不可謂不可敬。只是行政機關要認定行為人違規,須有足夠證據證明。倘若疫調單有所漏寫、誤載,不問是否疫調人員無心之失,或確診者一時之口誤再給確認之機會,一概裁罰6萬元到30萬元0,000元,且無須其他證據,對人民而言,實欠缺保障,並非法治國家該有姿態,因此判決林姓警察勝訴。
謝國樑說,目前的疫情情況跟裁罰當時已經截然不同,法本就應該兼顧情理,市府如果堅持上訴,不僅現下情勢沒有必要,更恐有浪費司法資源之虞。市府研議後,認為「不需要了,也不必要了」,疫情期間大家都很恐慌,都很辛苦,法院審酌事證判市府敗訴,市府不想上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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