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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送員屢遭投訴遭解約 提五星好評仍遭法官打臉
廖姓外送員1年內10次被投訴服務態度不佳,外送平台公司終止與他的外送承攬契約,他認為自己在1年當中,也4度連獲消費者五星好評,要求公司賠償和外送員裝備費用,但被法官打臉判敗訴。
高雄地院判決指出,廖姓男子自2019年和熊貓外送平台公司簽約,承攬外送業務,2021年11月、12月及去年1月,分別遭餐廳和消費者投訴服務態度不佳,平公司曾寄電子郵件,要他注意服務品質,不料,去年3月、4月,他又遭投訴,平台公司便對他停權7天。
去年6月至8月間,廖再因態度不佳遭消費者投訴,又被平台公司暫停派送訂單,停派期結束後,9月廖再度遭投訴,熊貓外送平台公司認為他屢遭投訴,提醒、停派外送工作仍未未見改善,認為已難繼續維持勞務承攬合約關係,便終止承攬契約。
廖因此打民事損害賠償官司,提出他在去年10月、11月、12月連續3個月,曾獲消費者五星好評肯定,認為熊貓公司以「莫須有」的事停止他承攬外送工作,要求熊貓公司賠償勞務費、裝備費共1萬8000多元及利息。
不過法官認為,廖男因遭消費者及店家投訴,平台公司基於商業考量,暫停派送訂單,難認定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工作權,裝備費用部分,廖已使用,在契約終止後仍可做其他使用,並沒因此有損害,判決廖敗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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