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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之亂5官警 判降級改敘
台北市警松山分局中崙派出所前年4月爆「松山之亂」,重創警界形象,監察院彈劾時任分局長林志誠、前所長許書桓、前副所長顏敏森及前巡佐傅榮光,惹出麻煩的教官楊忠蒞也被市府移送懲戒,懲戒法院昨判林、楊降二級改敘,其餘3人降一級改敘,得上訴。
依公務員懲戒法規定,降級是依受懲戒人現職俸(薪)級降一級或二級改敘;自改敘之日起,2年內不得晉敘、陞任或遷調主管職務。市警局說,降級改敘就是警察年功俸倒退計算等級,就是被減薪。
判決指出,楊忠蒞2021年4月16日凌晨在街頭與徐姓等10名黑衣人口角,楊衝回中崙派出所,徐等人陸續闖入,因找不到楊,持鐵椅砸向值班台上電腦。顏敏森對黑衣人闖入叫囂及毀損公務電腦螢幕,未通報勤務指揮中心,還指示在場員警「簡單處理」。
許書桓沒續查、未呈報分局長官,甚至與傅榮光把駐地監視器主機的硬碟格式化,湮滅刑案證據。林志誠明知監視器影像已被湮滅,對外卻以「停電」為由掩蓋事實,被質疑後說法數變。
懲戒法院指,楊忠蒞涉足不當場所違反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酒後出穢言挑釁民眾,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許書桓、傅榮光除湮滅證據觸犯刑罰法律外,許、顏另違反各級警察機關處理刑案逐級報告紀律規定。
顏敏森指示值班警員隱匿案情,並在不實的工作紀錄簿核批,違反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勤務實施細則;林志誠未確實查證,違反警察機關發布新聞內規,懲戒法院認為這些人都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有懲戒必要。
懲戒法院指楊忠蒞、許書桓、顏敏森、傅榮光知法犯法,損害警察名譽情節嚴重,而林志誠身為分局長,對外發新聞稿與對媒體發言時,未切實查證並說明警方嚴正執法的立場,引發外界質疑「公權力不彰」、「員警包庇犯罪」「分局長竟以停電沒錄到掩蓋」,重創警察形象,分別降級改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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