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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2男思鄉歡聚 機車雙載遭警攔騎車比後座倒楣
馬來西亞籍的王姓和洪姓男子,因思鄉相約歡聚,會後騎共享機車雙載,行經高雄市區路口時,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遭警方攔查;警方聞到王身上有酒味,經酒測超過每公升0.6毫克,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後座洪男則遭連坐罰,吞下可罰6000到1萬5000元罰單。
新興警分局五福二路派出所員警,前天凌晨3時35許,巡邏經過五福二路與仁愛二街路口,發現前方2名共乘共享機車的男子,未依兩段式違規左轉,於是趨前攔查。
警方靠近騎車的王姓男子(26歲)後,聞到他身上散發酒氣,詢問他是否有喝酒,王拿出證件,警方一看問你是外國人,王回「馬來西亞人,來台工作」。王說,因離家不遠,才提議騎機車返回租屋處。
由於王男吹感知器亮起紅燈,警方詢問王:「你不知道台灣不能酒駕?」王尷尬回「第一次」,警方告知王「中華民國的公共危險罪標準是0.25毫克」,當場對王施以酒測,結果超出每公升0.6毫克。
由於吳酒測值明顯超標,警方對王說,「很明顯已經違反中華民國的刑法的公共危險罪」,告知王的權利後,將他上銬,警詢後,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另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開出可處600到1800元罰單。
同座的乘客洪男眼睜睜見王被警方移送法辦,他事後也因連坐罰,被警方開出可罰6000到1萬5000元罰單。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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