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視求償百萬遭駁回 基進黨指旺旺三中收大陸巨額補助已合理查證
基進黨去年6月在臉書、官網,發文指旺旺三中集團過去收受中國巨額補助款,中視認為基進黨未查證就發表不實言論,求償1百萬元、刪文登報澄清。士林地方法院認為,雖不能證實言論是否真實,但基進黨已有合理查證,不成立侵權行為,原告之訴駁回。
中視主張,2022年6月10日,台灣基進黨臉書在臉書和官網發表「過去以來,我們一直呼籲必須正視中國影響力滲入台灣媒體的問題,例如旺旺三中(中天、中視、中時)集團過去收受中國巨額補助款,言論長期親中甚或淪為中國大外宣傳聲筒」等言論。
中視主張「中國旺旺」與台灣「旺旺中時媒體集團」互不隸屬,中國旺旺為港資企業接受中國獎勵投資補貼,與中視所屬台灣「旺旺中時媒體集團」完全無涉。基進黨未經查證就在臉書發布不實言論,讓民眾誤會中視收受中共補助,甚至為中共宣傳,嚴重汙衊媒體公信力並侵害名譽、商譽,請求100萬元、刪除文章,並在三大報、基進黨臉書官網,連續三天刊登澄清啟事。
基進黨主張,旺旺集團為跨國型企業,除食品本業,跨足媒體產業,在台灣有中時、中天、中視等多家媒體,規模龐大,眾所皆知,是否政治力介入是否遭操縱社會輿論等,均與公眾利益有關,應為可受公評之事;且依2019年到2021年間多家媒體報導,前立委羅文嘉等人的言論、相關報導,加上台北地方法院的判決裁定等,已善盡相關查證義務,善意發表言論。
士林地院審酌,基進黨依旺旺中時官網資料、神旺投資、旺旺食品公司資料、媒體報導、及法院裁定等內容,雖然不能證實「旺旺三中集團過去收受中國鉅額補助款...」等言論為真實,「言論長期親中或淪為中國大外宣傳聲筒」等文字則為可受公評之事的評論,基進黨已盡合理查證義務,有相當理由確信發言陳述內容真實,均不具有侵害中視的名譽權或商譽之不法性,不成立侵權行為,原告之訴駁回。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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