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立法院全武行!宣讀法案吵吵鬧鬧 藍委也送醫

攻占主席台被推下!沈伯洋「頭部重摔倒地」畫面曝光 救護車緊急送醫

新北警衝教堂抓逃逸移工有疑義 法界看法不同

上個月28日新北市樹林警方衝進教堂攔查一名逃逸移工,遭神父指控「侵犯宗教自由」挨批「這不是緊急重大犯罪現行犯,警察應可在外等候。」對此基層警一面倒力挺認為並未違反警職行法相關規定,法界人士則看法不同。

回顧整起事件是發生在上個月28日晚上6時許,新北市樹林警分局樹林派出所兩名員警,巡邏經過樹林區中山路一段合作金庫前欲趨前盤查越南籍逃逸移工黃男(46歲),黃男與另兩名外籍男子立即轉身往一旁教堂內逃竄。

2警追去最後進入教堂樓梯間,當場攔捕黃男(另兩男尚未追緝到案),經查身分確認他是越南籍逃逸移工帶回偵辦,警詢後依違法入出國及移民法解送移民署收容。

警方闖入教堂內逮人,引起神父不滿向媒體指控警方「侵犯宗教自由」還說「警察在外站崗刻意在教堂外走動、盤查,已發生過至少3次以上,是否刻意利用教堂做彌撒的場合守株待兔,誘捕特定對象」「盤查是警察職權,但教堂是追求身心靈平安的地方,這不是緊急重大犯罪現行犯,警察應可在外等候。」

對此基層警方看法一致,認為該案員警攔查過程符合警職法第6條第1項,警察對於合理懷疑有犯罪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於公共場所或合法進入場所,得對其查證身分;及同法第6條第3項,警察進入公眾得出入場所,應於營業時間為之,不得任意妨礙其營業規定,不過法界看法卻有不同。

律師吳沂澤表示,該案教堂屬於供不特定多數人共同使用或集合的公共場所,警察若合理懷疑3名男子有犯罪之虞,並如警方所述事實上並無任意妨礙教堂彌撒、進入教堂彌撒場地的情形,應無違反警察職權行使法相關規定。

律師劉文瑞說,警方進入教堂內攔捕嫌疑人,教堂內有人在做彌撒應非休息時間,警方執法應無違反警察職權行使法相關規定。至於神父指控警方「侵犯宗教自由」,劉文瑞則認為查緝犯罪與侵犯宗教自由並無直接關聯性,應屬兩個層面的問題,不應混為一談。

律師廖芳萱則看法不同,她說依刑事訴訟法規定,必須有客觀事實認定犯罪嫌疑重大,才能於拒絕盤查時逕行拘提,但仍以犯罪嫌疑重大時才能逕行拘提。此外,依大法官會議解釋,警察勤務條例雖有臨檢、隨即盤查的規定。但該法並非授權警察人員可以不顧時間、地點及對象任意為臨檢、取締或隨機查、盤查。警方在執行職務時,仍應判斷是否有具體違法事證,且應符合法定程序才可實施,同時在實施盤查時,亦應遵守比例原則。

新北市樹林警方闖入教堂內抓人,挨轟侵犯宗教自由。記者曾伯愷/翻攝
新北市樹林警方闖入教堂內抓人,挨轟侵犯宗教自由。記者曾伯愷/翻攝
新北市樹林警方闖入教堂內抓人,挨轟侵犯宗教自由。記者曾伯愷/翻攝
新北市樹林警方闖入教堂內抓人,挨轟侵犯宗教自由。記者曾伯愷/翻攝

教堂 警察

延伸閱讀

逃逸移工竄逃教堂…新北警入內抓人 挨轟侵犯宗教自由

新北餵藥案不斷延燒 鄭文燦:需徹查盼檢調釐清真相

私幼餵藥案 新北每周二、四開家長醫療、法律諮詢

為了行充太晚還...新北國小男童暴打女同學 另1女生伸援手也被打

相關新聞

翻盤!黃子佼持7部未成年人性影像涉兒少性剝削 北檢今起訴

藝人黃子佼因無正當理由持有7部未成年人性影像,台北地檢署今4月3日依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處分緩起訴。北檢依職權...

涉包庇賭、色 北市警劉維中50萬交保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葉林傳服務處前後任主任張翰明與林晴紀,被控插股中山區七間色情護膚店、酒店與電子遊戲場,再透過白手套或親自...

她賣大巨蛋亞錦賽黃牛票想拚無罪 法官這一點改挺警察

台中市陳姓女子去年網路高價出售3張2023年第30屆亞洲棒球錦標賽大巨蛋場門票,涉嫌賣黃牛票,被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被裁...

錢櫃大火案 練台生一審無罪

錢櫃台北林森店二○二○年四月火災,造成共六人死亡、七十二人受傷,董事長練台生與公司幹部及法人共八人被起訴。練開庭時作無罪...

死刑違憲? 蘇永欽:大法官判決前保持謙遜

死刑存廢問題爭論已久,憲法法庭上月廿三日進行死刑違憲案言詞辯論。司法院前副院長、前大法官蘇永欽說,死刑議題敏感尖銳,需要...

明揚大火釀百人死傷 罹難家屬泣批總經理「不清楚」 責任撇乾淨?

製作高爾夫球明揚公司屏東廠去年9月大火釀百餘人死傷,屏東地檢署1月依過失致死等罪起訴時任管理幹部6人。屏東地院今開第5次...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