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酒駕男被警攔查謊報身分躲通緝 臉上一道疤露餡罪加一等
台中警方上周巡經北屯時,發現林男騎機車搖晃,有酒容、酒氣,警方攔查,林男酒精濃度超標,林男辯稱未帶身分證,僅報出身分證號,警方發現,系統相片顯然有異,有多「一道疤」,但林仍堅持,林被帶回按指紋後,除已被通緝外,另涉公危、偽造文書,罪加一等。
台中市交大第二中隊警員蔡翔凱、陳啟宏6日上午巡邏時,在北屯區東山路發現林姓男子騎機車搖晃,且面有酒容、散發渾身酒氣,經警方攔查後,發現林男的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30毫克,已達公共危險罪程度。
警方查驗身分時,林男辯稱,自己未帶身分證件,僅提供證號讓警方查詢,警方帶回駐地查驗身分時,與警方系統上的國民身分證照片不盡相符。
警方一再向林男詢問,是否為所告知警方姓名本人,也告誡林男,如果謊報他人身分,另外會有偽造文書的刑責,聽完警方規勸後,林男仍堅持是提報身分證號的男子,在經過警方按捺指紋後,發現林男並他口中提報身分證號之人,而且還因另涉公共危險罪,已被判刑7月,今年初因未到案執行,已被地檢署發布通緝。
林男解釋,自知已被地檢署通緝,所以才不敢報自己的身分,因擔心住院妻子無人照顧,才謊報弟弟的身分證字號,以為自己與弟弟的面容相似,家中資料都一樣,以為可以瞞騙過關,不知道警方從照片臉上的一道疤痕起疑,讓他露餡。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