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地院院長異動 司法院人審名單照單通過
懲戒法院前法官吳三龍接任司法院秘書長,加上8月份司法人事調動,司法院今召開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吳的遺缺由最高法院法官蔡新毅填補。今天的提案中,除新聞及法治宣導處處長張永宏、憲法法庭書記廳廳長許辰舟調最高法院是經投票表決通過外,其餘各議案都無異議通過。
本次調動如下:
調派最高法院法官蔡新毅為懲戒法院法官。
調派基隆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李麗玲為最高法院法官;嘉義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胡文傑為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法官兼庭長;屏東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李淑惠為高院高雄分院法官兼庭長。
調派苗栗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陳雅玲為基隆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台東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王漢章為苗栗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澎湖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李昭彥為屏東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陳弘能為嘉義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最高法院法官沈揚仁為台南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
調派最高行政法院法官陳國成為同院法官兼庭長。
調派高院調最高法院辦理審判事務法官林麗玲、邱璿如、陳麗玲等3人為最高法院法官;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廳長張國勳、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調最高行政法院辦理審判事務法官林惠瑜等2人為最高行政法院法官。
調派司法院憲法法庭書記廳廳長許辰舟、新聞及法治宣導處處長張永宏等2人為高院法官,並以新職調派最高法院辦理審判事務;高院調最高法院辦理審判事務法官林玉珮、王本源、高院法官兼庭長王怡雯、劉方慈、高院法官呂淑玲、管靜怡、林怡秀、何俏美、高院台中分院法官林慧貞、高院台南分院法官兼庭長藍雅清、法官蔡孟珊等11人調派最高法院辦理審判事務;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李君豪、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陳文燦等2人調派最高行政法院辦理審判事務。以上15人調派辦事期間至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司法官班第65期分發(2026年間)前1日止。
調派高院調最高法院辦理審判事務法官陳麗芬、宋松璟、吳秋宏、高院台南分院調最高法院辦理審判事務法官侯廷昌等4人為高院法官兼庭長;高院台中分院調最高法院辦理審判事務法官謝說容為高院台中分院法官兼庭長。以上通過兼任庭長者,於派令加註「本屆庭長任期至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司法官班第65期分發(2026年間)前1日止,得連任1次。」
推選最高法院法官張競文、高院法官胡芷瑜、新北地方法院法官黃志中、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黃士軒等4人為「司法院裁判書類審查委員會」委員;最高行政法院法官簡慧娟、高院高雄分院法官莊珮吟、雲林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王子榮、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許恒達等4人為「司法院庭長任期審查委員會」委員;台北地方法院法官林修平、國立中興大學法政學院教授兼副院長林昱梅等2人為「司法院職務評定再復核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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