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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主不滿被丟垃圾拍照貨車存證 竟被他開車衝撞、拖行
陳姓男子去年9月開貨車與家人到新北市泰山區中港南路上偷丟垃圾,被地主發現後出聲制止,兩人未予理會,地主氣得跑到貨車前拍照存證,未料陳男竟開車衝撞地主,還倒車後再衝撞一次,害地主被車輛拖行後跌倒受傷,新北地檢署依傷害罪起訴陳男。
檢方調查,陳男與地主互不認識,去年9月13日晚間7時許,陳男開貨車載著垃圾跟家人跑到中港南路上空地偷丟垃圾,被地主撞見後要求他把垃圾帶走,陳男與家人沒有搭理,坐回車上準備離開,地主因此走到貨車前拍照存證。陳男見地主站在車頭,竟直接踩油門撞地主,地主拍打貨車、抓住貨車雨刷,陳男改倒車後又加速往前衝,害地主被車輛拖行後跌倒受傷,陳男則開車揚長而去。
偵查時,陳男否認有傷害、拖行地主的意思,認為他只是為了離開現場,但檢方認為陳男明知地主站在貨車前方,卻仍駕車往前行駛,依傷害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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