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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告白失敗秒變臉 冒用她名寄信給總統要炸高雄3地點
高雄王姓男子追求許姓女子失敗後腦羞,冒用許女名義寄信至總統民意信箱,稱要「放火燒阿蓮區公所」、「我要引爆土製炸彈,1月到阿蓮區公所引爆5顆,2月到岡山之眼引爆5顆」,許女發現後氣炸報警,王男被依偽造文書罪判刑3月,還得賠許女2萬元。
判決指出,王男曾熱烈追求許女,最後郎有情妹無意,追求失敗後王男不滿,去年1月12日晚間8時29分許,在家裡住處冒用許女名義,寄信到「寫信給總統」民意信箱。
信中主旨寫「放火燒阿蓮區公所」,陳情內容為「我要放火燒阿蓮區公所跟阿蓮分駐所,不要問為什麼,我就是要燒」,接著再寄一封主旨為「我要引爆土製炸彈」的陳情書,稱「我已經做好十顆土製炸彈了,一月要去阿蓮區公所引爆五顆,二月岡山之眼引爆五顆,我說到做到我一定會去引爆土製炸彈。」
後來總統府公共事務處發現兩封信件,轉請警方偵辦,許女發現王男冒用她名義寄發恐嚇信,氣得對他提告,但王男到案後供稱,他寄信是為了要引起社會大眾的關注,他是為了公司員工爭取福利,沒有要恐嚇公眾意思。
檢方認為,王男冒用許女名義寄發恐嚇信至總統府,已構成偽造文書罪,綜合相關事證,依偽造準私文書罪嫌將王男起訴。橋頭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為審理中認罪,依偽造文書罪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
許女不滿,指王男濫發恐嚇信到總統府信箱,害她名譽手損,壓力也大到精神受損,對王男求償30萬元,法官考量王男還在學校念書,僅判他要賠償許女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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