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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爸過世留13億遺產 里長兒子吞3200萬保險金 被5手足告上法院
高雄一名柯姓富翁過世後留下13億龐大遺產,其中與2間保險公司有數千萬的壽險理賠紛爭,由柯男在當里長的兒子出面協調,最後獲得3200萬元理賠,但里長卻將這筆錢私吞,其他兄弟姊妹發現後提告,被橋頭地院依侵占罪判刑1年6月,高雄高分院審酌他改口認罪並和解,給予緩刑4年定讞。
判決指出,這名富翁在北高雄留有多筆土地,2007年6月過世後,留下13億鉅額遺產,富翁生前理財有道,向多家保險公司投保壽險,死後6名子女因保險理賠等問題,和保險公司打民事官司。
2012年5月,里長因擔任公職,受家人委託出面與保險公司協調,同年月底,2家保險公司就與里長達成調解,分別給付2958萬101元、241萬9899元,共計3200萬元給里長兄弟姐妹共6人。
結果里長拿到錢後卻存入個人戶頭,沒有將這筆理賠分給其他家人,2019年間,里長兄弟姊妹上法院聲請遺產分割,結果家人在法院閱覽壽險理賠案件的訴訟卷宗時,發現里長已與保險公司以3200萬元和解。
里長家人發現後,要他把錢拿出來均分給兄弟姊妹,但里長始終不願出錢,逼得5名兄弟姐妹對里長提告侵占,橋頭地檢署依侵占罪將他起訴。
橋頭地院審理時,里長稱他為了與保險公司和解,請社會人士出面協調,光協調處理費就花了1500萬元,最後只剩1700萬元可以分給大家,他認為這1700萬元是遺產,錢也還在他手上,因為遺產分割訴訟還在進行,他絕對沒有侵占意圖。
但法官認為,里長提不出證據證明他有將1500萬元交給「社會人士」,其他兄弟姐妹也未授權他這麼做,審理後依侵占罪將他判刑1年6月。
里長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後,合議庭認為里長和其他兄弟姊妹達成和解,家人也表示不再追究,量刑部分駁回上訴,另宣告緩刑4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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