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溫州公園命案 女嫌怪死者賣存摺又註銷帳戶不對
桃園市一名陳姓男子去年10月全身是傷橫死桃園區溫州公園,檢警追查原因與詐騙集團有關,逮捕動手毆打的梁姓、施姓和林姓3名男子,以及負責約出陳男的王姓女子,全案依傷害致死罪起訴;桃園地院今開庭審理,王女極力護航梁男,還將責任推給陳男,怪陳男收了錢又把銀行帳戶註銷是不對的行為。
這起命案發生在去年10月4日,23歲的陳姓男子生前曾透過王姓女子賣銀行帳戶給梁姓男子,並收到5萬元酬金,但雙方事後為了5萬元是一次性買斷或月租費用問題鬧翻,才會被王、梁等人設局約出,押到大園某處施暴凌虐,最後因受傷內出血嚴重併發橫紋肌溶解症,遭丟包溫州公園不久便倒地不起,5日凌晨被人發現時已無氣息。
審理時,王女針對檢察官和法官問題,多次以自身處境實問虛答,多次遭審判長提醒斥責。她也將責任推給陳男,稱陳男賣銀行帳戶收了5萬元,事後又把帳戶註銷,導致帳戶沒辦法用,「這是不對的行為」。她表示,梁男想把5萬元討回來,因為相信梁會以和平方式解決問題,所以就幫忙約人,沒有想過陳男會被打。
王女羈押期間曾託法官傳話給梁男,內容提到「無論如何有我在」、「我會等你通信什麼」和「愛你哥哥」等語,法庭上也稱陳男有健身,擔心雙方肢體衝突,所以有提醒梁男不要受傷。
不過,同案被告鄧姓男子坦承犯行,證稱自己受梁男指示赴溫州公園押陳男,在此之前並不認識陳男,也無恩怨,後來有參與毆打行為,動手的人至少有20名,但並非全都認識,即便認識,也不一定叫得出全名。後來,陳被送回溫周公園前都還有意識,梁有給陳1千元,要他自己買藥療傷。
由於梁男與王女羈押期限將屆,2人也請求法院准許交保,好籌錢與陳男家屬和解;法院審酌梁男涉犯重罪且全案尚有事證待調查,認為仍有羈押禁見必要,因此裁定梁男還押,而王女因相關事證今日已完畢,諭知5萬元交保。全案將於月底續行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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