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論文案燒到他!彭文正告倫敦政經學院「這個人」求償1000萬元
媒體人彭文正長期質疑蔡英文總統博士論文真偽,他指控倫敦政經學院法務經理Kevin Haynes,勾結蔡英文和論文團隊,提供不實消息,害他被檢方起訴妨害名譽罪嫌、通緝,提告向Kevin Haynes求償10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認為沒有管轄權,應由英國法院審理較妥適,裁定駁回彭的請求,可抗告。
彭文正提民事訴訟請求確認蔡英文英國倫敦大學政經學院(LSE)論文不存在,更一審敗訴,案件由高院審理中;彭文正因多次質疑蔡英文論文及學位挨告,檢方依妨害名譽罪嫌起訴,法院開庭審理時,彭文正滯美未歸被通緝。
彭文正主張,檢方調查妨害名譽案件、他自訴總統府副秘書長張惇涵時,他聲請向LSE檔案中心函查蔡英文提供的文件,是否與校方保存的檔案相符,Kevin Haynes於2020年7月23日、12月18日告知駐英代表處法務部人員,稱蔡英文的文件與檔案文件相符,並製作比對清單。
彭文正指出,Kevin Haynes偽稱蔡英文的論文指導教授、口試委員及註冊、提交論文、口試通過時程等,認為Kevin Haynes勾結蔡英文及論文團隊,透過駐英代表處提供不實訊息給地檢署和法院,讓檢方以此為重要證據起訴他,更導致承審法官通緝他,造成名譽受損,訴訟權受政治性司法迫害,請求Kevin Haynes賠償1000萬元。
法官認為,Kevin Haynes非我國人民,行為地也不在台灣,且在台灣沒有住居所,難以認定我國法院有管轄權;若在北院進行訴訟,文書往返時間冗長,訴訟文書和流程得仰賴傳譯而不便,又Kevin Haynes如親自到庭,得額外負擔高額費用,影響當事人間公平。
裁定指出,蔡英文學位檔案資料保存在LSE檔案中心,Kevin Haynes製作文書地點也在英國,且資料保存至今40多年,若在北院實質審理,得輾轉委託外國協力調查,是否能約束文件持有人提供,也有疑慮,在我國訴訟對於證據調查、當事人攻擊防禦甚為不便。
法官認為,縱使認為北院有國際管轄權,考量兼顧當事人實質公平、裁判效率、調查證據便利性、判決時效性等,加上Kevin Haynes在我國沒有財產,即使彭文正勝訴,後續強制執行也有困難,更無從執行Kevin Haynes海外財產,若由北院實體審判,將對Kevin Haynes造成不便,對我國訴訟資源分配公益極為不利,也應拒絕管轄,由英國法院審理、適用英國法律較為妥適,也最能發現接近事實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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