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小漁酸菜鍋遭查獲39噸食材過期逾1年 業者:願賠償5倍損害
農曆年前,台中市衛生局日前查獲連鎖餐飲「江小漁鴛鴦酸菜鍋」,販售過期1年多的巴沙魚、芙蓉魚等食材,總計過期食材約39公噸,已全數封存;業者涉嫌改標販售給加盟商,全案依食安法查辦、詐欺罪嫌函送偵辦。業者今日發聲明稿致歉,並願提供消費魚產品價格5倍的損害賠償。
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人員1月13日查獲威晶國際企業有限公司明知魚品過期,而於包裝上以重新貼標方式,在中部4家分店販售過期魚品供消費者食用。稽查人員發現,總店儲存過期食材,分別在2019年7至12月進貨,保存期限為2年,數量最多的巴沙魚達39公噸,分別在2021年9月、11月過期;芙蓉魚有570公斤、2021年2月到期,醬料56.68公斤,2022年5月到期。
威晶國際公司今天發聲明稿致歉,指出本公司除積極配合檢、調、衛生相關單位調查,並立即就前揭原料全面下架、回收、銷毀,盼能消弭社會大眾及消費者的疑慮。
威晶國際公司提到,凡消費者於2021年4月1日至2023年1月13日期間,曾到江小漁台中公益、台中大墩、埔里及員林等分店消費有關魚的相關產品,憑發票或刷卡消費紀錄,可向公司辦理該項產品5倍的賠償,本公司將以最大誠意負起所有責任。
威晶國際公司強調,身體出現不適的賓客,可透過電話與本公司聯絡,提供醫療單據與診斷證明書者,本公司將支付醫療費用等損害的5倍做為賠償,另外再加上醫療費用1倍賠償作為精神賠償;相關賠償金資料經核對無誤後,會於15天內發放。
台中市消保官表示,業者明知魚品過期,仍重新貼標,販售過期食材,本應依消保法賠償消費者損害額最高5倍的損害賠償,請曾至江小漁中部4家分店食用魚品的消費者,儘速依威晶公司所提聲明聲請退費,以保障自己權益,並讓不法業者有所警惕。
台中市主任消保官康馨壬說,業者已表示會就消費者所提供的退費事證中從寬認定,消費者如有任何消費問題,均可以室內電話或手機直撥「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進行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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