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莊警洩個資「2大過免職」羈押禁見 新北警局今再開鍘時任主管
新北市新莊警分局王姓員警,涉嫌洩漏165警示帳戶資料給特定人士,遭檢廉查辦。昨天新北地方法院裁定王員羈押禁見,新莊警分局火速召開考績會,記予王員兩大過免職處分。針對時任相關主官管,今天下午新北市警察局作出懲處,時任派出所長記過二次,改調非主管職務,時任分局長、副分局長、督察組長分別記過、申誡處分。
檢警調查,王姓員警(36歲)警專27期,王員畢業後分發新北市新莊警分局至今,目前服務於新莊警分局丹鳳派出所。2021年年底,王員涉嫌利用職務之便,利用派出所公務電腦,登入內政部警政署警政知識聯網單一簽入應用系統,查詢165反詐騙系統平台,警示帳戶通報情形、受理案號、被害人姓名、被害人銀行帳號等資料,截錄後再以通訊軟體將所查資料,傳訊給曾姓男子作為催討債務收賄。
日前檢警追查一起案件,意外發現王員洩購個資收賄。這個月25日上午9時許,新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廉政署,分持搜索票兵分兩路,前往王員新莊住處、丹鳳派出所搜索,查扣相關證物,帶回偵辦移送。檢察官複訊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昨天下午新北地院裁定王員羈押禁見
昨天新莊警分局立即召開考績會決議,王員身為執法人員,知法犯法,已不適任警察工作,將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予以「記二大過」及「免職」處分,並將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不周責任。
針對時任相關人員考核監督不周之責任,今天下午新北市警察局作出懲處,時任派出所長記過二次,改調非主管職務,時任分局長、副分局長、督察組長分別記過、申誡處分。
新莊警分局聲明稿
有關新莊分局王姓員警涉嫌洩密貪瀆ㄧ案,經警察局督察室督同分局追查,該案發生期間在110年(2021年)至111年(2022年)間,經偵查確認王員涉及不法,除迅速召開考績會予王員「記二大過」「免職」處分外,並追究相關主管考核監督不周責任,時任派出所長記過二次並改調非主管職務,時任分局長、副分局長、督察組長分別將予以記過、申誡等懲處。
新莊分局強調,將加強實施警用資料查詢系統複式稽核,並強化宣導嚴禁員警非因公查詢,若發現不法查詢,將嚴懲不貸。重申,對於員警違法(紀)行為,秉持不庇縱、不護短之態度,全力配合調查,淨化警察陣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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