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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八德27歲警賭債纏身 受理詐騙案反將被害婦當提款機討150萬
時任桃市八德警分局大安派出所27歲警員林韋呈由於愛賭導致債務纏身,去年10月間受理洪姓婦人投資虛擬幣被詐752萬元案件時,向洪誆稱能以150萬元代價取回「錢包」內所有款項,幾經商討後洪婦領60萬元交錢時察覺不對,向165專線再次查證才知受騙,桃園地檢署偵結,將已離警職的林男依貪汙治罪條例的公務員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未遂罪嫌起訴,並請法院從重量刑。
起訴事實指出,警專36期畢業的林男原先在桃園警分局服務,卻因嗜賭成性,遭督察單位查獲並調地服務懲處,2022年調往八德警分局大安派出所服務,去年10月16日晚間,受理洪婦投資虛擬貨幣遭詐騙752萬元的案件,互加Line好友。
起訴指出,林因賭博而積欠貸款、信用卡消費款等債務還不出,認為洪婦有機可乘,於同月18日上午7點10分在八德區和平路頂橋巷的大安所3樓宿舍打電話給洪婦,佯稱警察同學有辦法可從詐騙集團電子錢包救回她被詐款項,但需要準備150萬元,隨即又傳訊息告知「越快用,比較有機會成功」、「太久的話,錢包的錢可能會四處跑」等。
洪婦應允籌措資金,卻因短時間內無法籌得150萬元,而與林男協商金額改為60萬元,洪婦於同月25日上午到銀行提領60萬元現金後,正欲前往大安所繳款途中,突然察覺有異,而撥打165專線詢問,才知被騙了。
檢察官偵辦時,雖然林男於案發同年11月8日離職,並坦承犯行,但檢方認為,林男身為警察,受理被害人遭詐騙案件時,竟利用被害人急於追回遭詐款項的心理,再行詐騙,嚴重破壞人民對於公務人員公正廉潔執行職務信賴,依貪汙治罪條例的公務員利用職務上的機會詐取財物未遂罪嫌將他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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