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不只女警護膚店兼差! 基層再爆偵查隊長縱容代簽上班打電動 竹縣警處分

外送下一步/平台合併握有絕對議價權力 貿然提高抽成恐成三輸局面

車廂內一度漆黑!台電供電異常 高鐵4列車跳電停車、5列車延誤

影/基隆嶼磯釣客落海亡 沒無線電求救家屬控督導疏失 市府回應

簡姓七旬釣客今年1月在基隆嶼海域一座島礁磯釣時落海,被救起後送醫不治,家屬今天指控一連串疏失釀憾事。議員說,當時載釣客的娛樂漁船未依規定停泊於基隆嶼旁,被路過漁船救起,批市府未盡督導之責。市府說明,因進入司法調查程序,待判決結果辦理後續裁罰,澄清絕無包庇情事。

簡姓釣客的兒子說,當時父親落海後並沒有立即性危險,原本以為上岸就好了,沒想到一連串疏失釀遺憾結果,在事情發生後,業者和市府都沒有作為和交代,質疑市府未盡到督導的責任,應有合理的解釋。

議員鄭文婷表示,落海在上午12時30分發生,當時娛樂船距離基隆嶼島礁約3、4公里的距離,沒有無線電可求救,釣客打電話到船東那裡,但等娛樂船趕至時,釣客已漂流海上,路過的漁船救起已經沒生命跡象,錯失救援良機。

鄭文婷說,娛樂漁船未依規定停泊於基隆嶼旁,顯有疏失。案發時島礁上為何沒無線電、救生圈,保險也沒有達到200萬規定,批評市府沒有盡到督導的責任,過去也發生過類似意外。

民進黨團總召陳宜表示,希望市府立即改善,基隆市海釣等海上活動很多,應善盡督導之責。

中華民國釣魚生態保育協會會長郭煌村指出,無線電是救命必備工具,船家必須提供,但市府有落實稽查嗎?

市政府產發處說明,對釣客落海致死深表遺憾,因已進入司法程序,市府全力配合司法調查。因磯釣屬高風險活動,市府於民國106年訂定磯釣自治條例及兩項辦法,針對娛樂漁船及釣客都有規範,並訂有相關罰則。意外發生後,就業者是否依規定投保及提供安全裝備等,已函請業者提出說明,待判決結果辦理後續裁罰。

產發處副處長鄭永陽表示,磯釣有一定的風險,市府規範磯釣業者,應為釣友於離船登礁垂釣活動期間投保個人傷害保險及附加傷害醫療保險,每人最低投保金額傷害保險為200萬元、附加傷害醫療保險20萬元。並需提供相關救生(艇)設備,如船舷輔助梯、救生圈、無線電對講機等,降低意外風險。

基隆嶼一處島礁簡姓磯釣客落海亡,因沒無線電可求救,簡男的兒子(右一)今天由議員陪同,出面指控一連串疏失,導致憾事發生。記者游明煌/攝影
基隆嶼一處島礁簡姓磯釣客落海亡,因沒無線電可求救,簡男的兒子(右一)今天由議員陪同,出面指控一連串疏失,導致憾事發生。記者游明煌/攝影
基隆嶼一處島礁簡姓磯釣客落海後,當時他仍拉住其他釣客的釣桿撐住,但後來因為沒有戴手套拉不住,在海上漂流,被漁船救起,送醫不治。圖/議員鄭文婷提供
基隆嶼一處島礁簡姓磯釣客落海後,當時他仍拉住其他釣客的釣桿撐住,但後來因為沒有戴手套拉不住,在海上漂流,被漁船救起,送醫不治。圖/議員鄭文婷提供
基隆嶼一處島礁簡姓磯釣客落海亡,因沒無線電可求救,簡男的兒子(右一)今天由議員陪同,出面指控一連串疏失,導致憾事發生。記者游明煌/攝影
基隆嶼一處島礁簡姓磯釣客落海亡,因沒無線電可求救,簡男的兒子(右一)今天由議員陪同,出面指控一連串疏失,導致憾事發生。記者游明煌/攝影

保險 司法 基隆嶼

延伸閱讀

楊寶楨當基隆政策大使!綠控找白救罷免 藍籲別政治解讀

基隆電競大賽遭控作假「麥克風藏玄機」 市府提數據證明成效佳

獨/電動車挨批撒幣 謝國樑:不分朝野議員提案通過

基隆冷氣機半夜墜落險砸街友 居民擔心安全市府強制拆除

相關新聞

女警缺錢下海!身材火辣接客不斷 一周只上工1天兼差

新竹縣竹北警分局一名潘姓女偵查佐,因擔任警職收入無法負擔生活開銷,竟選擇下海「半套店」兼差,卻傳出每周排班1天賺外快還提...

陪酒玩摸胸賺小費 警逮24泰女

台北最近出現泰籍情色酒吧,有色情業者涉媒介泰籍年輕女子持短期觀光簽證來台,在陪酒時和客人「摸胸」親密接觸,藉此賺取「橡膠...

國道衝撞 駕駛困車內

張姓男子昨凌晨開車經國一南下林口路段時,失控追撞前方駛聯結車,張男座車車頭扭曲變形,當場被夾困車內動彈不得,消防局獲報趕...

高雄林園港埔派出所遭搜索 警員被檢方帶走

高雄市警林園分局林園派出所陳姓警員,涉及勾結詐騙集團的弟弟教戰並查個資,疑衍生案外案。雲林檢方今天搜索林園警分局港埔派出...

壓制畫面曝光!新北祖孫命案涉嫌張姓女婿台中落網

新北市三重區昨晚驚傳祖孫三代3屍命案,案發後24歲張姓女婿搭車離家,還換乘交通工具疑似製造斷點逃避查緝,自此行蹤不明涉有...

三重祖孫命案 3歲童嘴塞毛巾 保全揭女兒「多天沒叫外送」有異狀

新北市三重區昨晚驚傳祖孫三代3屍命案,69歲劉姓老婦和30歲女兒、3歲孫子,被發現躺在臥室同1張床上,每個人身上各自裹著...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