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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三重男違停不滿被取締錄影質疑員警 反被網友洗臉、警局打臉
新北市三重區有1名男子疑因不爽違規停車被開罰,用手機錄影質疑員警未帶告發單、浪費時間讓他枯等20分鐘,並將影片公開想取暖,未料被網友洗臉抨擊「自己做錯事還想討拍」。警方今天說明執法程序完全符合規定,且開單全程只花7分05秒。
三重警分局前天清晨7時,接獲110通報民眾檢舉三重區大智街三張公園出入口,有車輛違停紅線阻礙通行。厚德派出所隨即指派巡邏員警前往,發現1輛客貨車違規,這時張姓駕駛拎著羽球拍匆忙趕回車旁,被告知將開單告發。
不巧員警身上的紙本告發單在稍早勤務中用完,改以警用小電腦輸入資料,並請張男稍候等待支援警力送藍芽印表機至現場。張男隨即拿出手機錄影,不停抱怨、提出質疑,大意是說:你在勤務中未帶值勤工具,我為什麼要等你20分鐘?這是什麼道理?給我個理由。
事後張男將影片上傳網路,不但拍警員臂章特寫,還公開警員全名個資,結果反而被網友砲轟,自己違規做錯事還想取暖討拍、意圖公審警察,網友甚至稱讚警員好穩,淡定未被激怒、全程不帶個人情緒完成告發程序。張男疑因自討沒趣,隨即刪文下架影片。
三重警分局說明,新北市交通違規取締採紙本及電子舉發單並行制度,胡姓警員當時有隨身攜帶紙本告發單及逕行舉發單,只是剛好紙本告發單用完,遂改電子舉發,並請同事支援送印表機到場,作業程序合乎規定。
此外,根據警員密錄器,張姓駕駛7時01分30秒到達現場,被告知要開罰、請稍等,7時07分36秒印表機送抵,07時08分35秒完成開單,全程僅花費7分05秒,並非2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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