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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婦人口角 8旬翁縱火燒公寓
八十一歲陳姓老翁昨天凌晨在新北市新莊區一棟公寓一樓梯間,涉嫌點燃報紙縱火,幸好被附近攤商及時撲滅;警方根據機車車號循線查獲陳姓老翁,他承認縱火,供稱是因為和一名認識的六十五歲婦人吵架,氣到睡不著,放火想要燒掉她家,警詢後依公共危險罪送辦。
警方調查,新莊區自強街五十九巷一棟五樓老舊公寓一樓公共梯間,昨天凌晨二時五十八分冒出火煙,因附近是傳統菜市場,有攤商發現及時持滅火器灌救,消防隊獲報趕抵時火勢已撲滅,無人受傷,燒毀一輛自行車、一個老人用的助行器。
警、消在現場發現一個打火機和報紙灰燼,研判是縱火,調閱附近民宅和攤商監視器,發現一名老翁事發前在附近徘徊,涉有重嫌,根據騎乘的機車車號追查,在約百餘公尺外的自信街查獲八十一歲陳姓老翁。
陳翁原否認犯案,後來坦承,稱日前和一名六十五歲婦人吵架,心裡越想越氣,甚至氣到睡不著覺,因此昨天凌晨到她住處樓下,隨手拿菜市場攤位紙張點燃,連同打火機一起往一樓梯間扔擲,想要放火燒她的家。
但老翁沒有說明和對方為什麼吵架,警方事後到現場查訪,按門鈴也未找到他指稱的該名婦人,不知雙方有什麼深仇大恨;經查被燒毀的助行器和腳踏車也都是其他住戶所有。
警方當場斥責陳翁縱火行為可能殃及無辜;因他非現行犯,警詢後依公共危險罪嫌函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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