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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港籍漁船台籍船長模里西斯遭船員毆打 船長12日回台
屏東縣東港籍振銘洋368號台籍李姓船長,模里西斯路易士港當地本月7日晚間遭船員毆打受傷,漁業署接獲相關通報後,已聯繫確認船長送醫治療,並在當地休養,漁業署指派駐模里西斯專員慰問,屏縣屏南立委徐富癸團隊也與船長家屬聯繫,船長預計12日回到台灣。
漁業署表示,該名台籍船長在船上遭多名印尼籍船員毆打,原因不明,因事發過程被錄影並張貼在臉書社群。已經指派駐模里西斯專員慰問並瞭解案情,船長傷勢左眼腫脹,頭部暈眩,目前無生命危險。船長遭毆打影片在網路流傳,眾人毆打船長、見到船長跪在地下,船員叫囂怒罵,事發原因待釐清。
屏南立委徐富癸團隊與船長家屬聯繫,李姓船長12日回台灣,家屬低調不願受訪。據了解,事發當地時間3月7日晚間,漁船進港後停泊岸邊發生衝突,船上台籍船長1人,與10多名印尼籍船員。
漁業署表示,船長及船員同於船上作業,若遇有溝通不良或船員有需反映問題,應循申訴等管道反映。除勞動部申訴專線,國內撥打1955、國外撥打+886-2-8073-3141,漁業署亦建立「外籍船員互動服務平台」受理線上申訴案件,並派員在國內外港口訪視船員,檢查勞動條件狀況。漁業署嚴正強調,不論船員或船長,都不容許有暴力行為。
漁業署呼籲遠洋漁船經營者、船長及船員,應同舟共濟善待彼此,維繫船上和諧工作環境,本案漁業署將續行調查瞭解案情,如查證船員打人屬實,漁業署將禁止涉案船員再受僱於台灣漁船;另倘船上幹部有不當管教等,亦將依法處理,透過法律伸張正義,以維護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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