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族箱短路釀大火延燒隔壁倉庫 貨運業者得賠2202萬
高雄市鳥松區1家貨運行及隔壁倉庫6年前遭祝融,雖無人傷亡,但財損嚴重,消防局鑑定起火點為貨運行水族箱設備短路釀災,貨運公司吳姓負責人被判刑3月確定,但倉庫財損逾2000萬元,保險理賠後,產險公司向貨運行求償,不僅要賠兩家保險業者1925萬元,最近法院判貨運行還要再賠倉庫業者277萬元,一場火警讓貨運業者背負2202萬賠償責任。可上訴。
位於鳥松區松埔路的貨運公司和隔壁倉庫,在2018年6月18日凌晨1時25分許發生火警,高雄市消防局獲報後派員灌救,雖無人傷亡,但火勢從貨運行延燒至一旁倉庫,造成鄰近倉庫業者損失慘重。
事後消防局調查,起火點為貨運行內的水族箱設備,因電源線短路起火釀災,才延燒到隔壁倉庫,經倉庫業者清點後,火警共造成辦公設備、貨品等物燒燬,損失達1852萬8896元。另外,停放在倉庫外的車輛,也有多輛遭祝融,車損也達435萬5000元。
刑事部分,檢警調查後,認為貨運行吳姓業者有過失,依失火罪嫌起訴,一、二審法院審理後,法官依據火場鑑定報告,認定吳男有過失,依失火罪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確定。
至於隔壁倉庫損失,業者保有產險,建物及車輛損失部分陸續獲得比例賠償,但保險公司認為起火原因為吳男疏於注意電線短路,賠償完倉庫後轉向吳男索賠。
法院審理後,認為吳男確實對起火有過失責任,建物損失部分判賠保險公司1574萬餘元,車輛損失則要賠償產險業者351萬餘元,合計1925萬元。
倉庫業者認為,保險僅賠償部分損失,整起火警仍有305萬5084元未獲賠償,提告向貨運公司索賠。
橋頭地院審理後,法官依據火場鑑定報告等事證,認為倉庫業者損失已有85%比例獲得保險理賠,加總後,判貨運行應賠償277萬元較為適當。可上訴。
一場火警讓貨運行吳姓業者背負逾2千萬元賠償責任,去年高雄市議員邱于軒曾接受吳男陳情,召開記者會,吳在會中質疑火場鑑定報告的起火點位置,目前正提行政訴訟尋求救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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