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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市疫苗接種愛心計程車運將謊報趟次 欲詐6000元遭訴
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嚴重期間,桃園市政府為鼓勵符合接種疫苗資格長者踴躍接種,與多家計程車公司簽訂「疫苗接種愛心計程車」契約,由市府以去回的趟次支付車資;羅姓運將卻向共乘民眾分別取得乘車單據造假,欲向交通局溢領6000元車資,卻被發現接送時間與次數過於密集頻繁,經市府訪查民眾得知實為「共乘」而未給付,桃園地檢署偵結,將羅某依詐欺取財未遂起訴。
起訴事實指出,51歲羅姓運將為某交通公司旗下計程車職業駕駛人,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嚴重,桃市府於當年6月15日起至2022年10月22日期間,推出由市府補助長者乘車車資的疫苗接種愛心計程車,免費接送民眾至各地醫院或疫苗接種站施打新冠肺炎疫苗,計程車駕駛人完成去回一趟接送任務,取得相關證明後,統一由所屬公司向桃市府交通局申請核付車資。
起訴指出,羅姓運將於2021年9月25日、10月4、6日分別接送黃姓等19名婦人先後以共乘的方式自龍潭區各定點分頭接送至凌雲、上華或富林等活動中心的疫苗接種站,但羅男認為執行「一趟」接送任務只能向市府申請「一趟」的車資,於是向黃婦等不知補助情事的長者,各自取得經市府交通局發放的乘車單,彙整後於同年10月上旬透過公司向市府申請核付6000元。
桃市交通局審核羅姓運將提供的乘車單據後,認為羅男執行接送任務的時間過於密集、次數過於頻繁,與常情不符,經一一訪查部分乘車民眾,發現為共乘而非羅男所填寫的單人搭乘,認為與契約內補助車資的相關規定不符,因此暫未發放車資,蒐證後函送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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