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保員「用身體壓制2歲男童」!家長質疑調查無下文 基市府回應
基隆市政府去年12月19日聯合稽查托嬰中心,查看監視器影片時,發現某私立托嬰中心余姓女教保員,同月12日有用身體壓制2歲陳姓男嬰不當管教行為,男嬰無異狀。市府啟動調查,但家長近日投訴媒體遲遲無下文。社會處表示,因要約律師出席,才會排在2月26日召開,並非沒有處置。
基隆市政府社會處社會救助科長陳智昌表示,社會處和衛生局、消防局、都市發展處每年會執行2次私立托嬰中心聯合稽查及督導。去年12月19日和21日共稽查11家托嬰中心,19日稽查時觀看其中一家托嬰中心監視器影像時,發現余姓教保員有用身體壓制男嬰,及用右腳「推開」男嬰的不當行為。
社會處隨即啟動調查作業,並分托嬰中心管理不當、余姓教保員行為不當兩個層面處理。余女行為涉嫌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因此組成調查小組成員要有律師背景、保育學者等人,最後敲定過年後的2月26日開會,通知當事人陳述意見,並據以決定進一步處置方式,並非不處理。
余姓女子行為曝光後,托嬰中心主任將影片當做「教材」,要求教保員守法,並要求余女寫悔過書。據了解,已在2月7日離職,但市府仍會依兒少法追蹤調查及懲處,市府也會通報各托嬰中心,將余女列為「黑名單」。
【中央社基隆22日電】
基隆市政府社會處去年底聯合稽查托嬰中心,發現某私立托嬰中心教保員涉嫌重壓2歲男童。社會處今天表示,托嬰中心當時未24小時內通報,將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開罰。
社會處婦幼及救助科表示,此案是社會處與市府其他局處聯合稽查11家私立托嬰中心,經由主動抽查調閱監視器發現並通知家長。由於托嬰中心當時並未主動通報,將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處新台幣6000元到6萬元以下罰款,並開單要求托嬰中心限期改善。2歲男童遭重壓後,並無明顯傷勢或異狀。
社會處婦幼及救助科指出,托嬰中心事發後要求涉案教保員余女寫悔過書。余女於今年2月7日離職,社會處則邀集相關局處與律師展開必要調查程序及處置,並已排定2月26日召開會議,並無外界所說的消極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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