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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香鋪店囤超量炮竹 新北消防沒入近200公斤最高罰30萬
新北市消防局第二救災救護大隊,昨天分別在新北市林口及五股區兩家香鋪店查獲超量囤放炮竹煙火,當場查扣沒入共192.78公斤各類炮竹,依法對業者開處6至30萬元罰鍰。
新北市消防局第二救災救護大隊表示,春節期間民眾常施放爆竹煙火增添年節氣氛,但爆竹煙火含火藥成分,亦有危險性,為維護農曆新年期間轄內公共安全,第二大隊派員加強查察轄內香鋪店有無超量囤放爆竹煙火。
昨天於新北市林口、五股兩區,查獲兩家香鋪店超量囤放炮竹煙火情勢,分別查扣總重量71.28公斤及121.5公斤爆竹煙火。其中五股香舖店還有38.12公斤沒標示認可的爆竹煙火。兩家香鋪店違反爆竹煙火管理條例規定,依法全數沒入,並對業者開處6至30萬元罰鍰。
第二大隊呼籲,店家應依規定販賣、儲存,民眾也要按說明施放,如違反規定可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相關規定開處。同時,儲存、販賣爆竹煙火達管制量時,場所負責人也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場所的位置及構造、設備也應符合「爆竹煙火製造儲存販賣場所設置及安全管理辦法」規範。
另外提醒一般民眾,如違規儲存、販賣達管制量以上,可開處6萬元以上150萬元罰鍰。民眾勿心存僥倖,囤放大量爆竹煙火,以免危害自身及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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