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尾女警蹲國3取締超速 網友:過年快到了?國道警:重點取締嚴重超速
網傳照片,一名國道馬尾女警蹲坐護欄外持測速槍,引發民眾議論。國道警察第七大隊今天說明,「嚴重超速」一直是警方重點取締違規項目之一,該大隊不定時不定點編排員警在多事故路段取締超速違規,目的是在「遏止違規行為,減少交通事故傷亡」,維護用路人安全。
網傳照片,一名女警蹲在國道三號大甲收費站舊址旁護欄外,持測速槍取締,有網友感嘆過年到了,也有人說女警可憐。
第七大隊表示,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測速取締標誌「警52」在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應於300公尺至一千公尺前,設置此標誌;此次員警穿制服依勤務分配表規劃路段,以手持式雷射測速器在執勤安全、適當地點,採適合方式執行科技執法取締超速違規,員警為增加儀器穩定性蹲坐方式執勤,且於上游約800公尺處(159.5公里)有依規定設置「警52」標誌,執法均依相關規定並無違誤。
第七大隊呼籲,駕車時應依速限行駛,若超速40公里以上,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另同條第4項規定處罰車主「吊扣該汽車牌照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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