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衝撞工地50公尺釀1傷 花蓮警酒駕記大過調職
鳳林分局36歲翁姓員警15日晚休假期間與友人聚餐飲酒,返家途中酒駕衝進工地推撞50公尺才停,造成1工人受傷;翁員一度謊稱是妻子開車,經目擊證人指認及警方勸說,才落淚坦承酒駕,遭記大過調職。
翁姓員警休假期間跟友人聚餐,席間有飲酒,原本讓沒喝酒的妻子代駕,但返家途中夫妻起爭執,妻子負氣下車走路,翁男接手開車。
翁男開車行經吉安鄉吉安路及福昌路口,不慎闖入路旁排水工程工地,撞倒工地設施,推撞50公尺才停下,有工人因此遭劃傷腿部,幸無大礙。
翁男擔心酒駕被懲處,現場一度否認開車,稱是妻子駕駛,因有目擊者指認,員警現場對翁男及妻子酒測,翁男酒測值0.7,翁男自知難逃罪責,才坦承酒駕,懊悔不已、當場落淚。
花蓮縣警察局指出,經查證翁員酒後駕車,依公共危險等罪嫌函送花蓮地檢署偵辦,並依規定從嚴究責,記一大過處分、年終考績丙等及調離現職等重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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