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拒酒測發抖音自清沒酒駕 警監視器打臉「車有移動」
劉姓男子今年9月清晨酒後,在新北市三重區跨坐機車上滑動移車,被巡邏警發現趨前欲對他酒測。劉男拒絕當場開單、扣車、吊照。沒想到,事過3個多月,今天抖音卻上傳一段劉男自清影片,他說「當天開車廂拿東西,坐在地上抽菸」否認酒駕,稍早警方出示路口監視器畫面打臉劉男「沒酒駕」。
據了解,劉姓男子(20歲)今年9月18日清晨6時18分左右,他與朋友酒後準備從新北市三重區正義北路2巷騎車回家。當時他轉動車鑰匙、打開大燈,頭戴安全帽、雙手握住機車手把,把車移動到人行道上,旋即踢下側柱,坐在路旁抽菸。
沒多久,轄區警方巡邏經過,見劉男車燈未關,機車還違停在人行道上前盤查。劉男全身散發濃厚酒氣,警欲對劉男實施酒測,劉男認為他沒騎車,只是轉動車鑰匙「打開車廂拿東西,坐在地上抽菸」拒絕酒測,雙方一陣言詞激辯。
最後,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4項2款之規定,汽機車駕駛人拒絕酒測,製單舉發開處劉男18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機車、吊銷劉男駕駛執照。沒想到,事隔3個多月,今天抖音卻出現一段影片,內容是劉男在三重拖吊場,以錄影自清方式說「當天開車廂拿東西,坐在地上抽菸」否認有酒駕情事。
對此,稍早三重警方調閱事發當天路口監視器畫面,狠狠打臉劉男「自清」一說。警方指出,當天騎士「已頭戴安全帽、雙手握機車手把、側柱已踢起、跨坐於大燈開啟的機車上」,員警前往攔查時,當事人車輛確實已移離原本地點,警方認定屬於行駛狀態,才會舉發扣車。並非當事人於影片中自述「僅要開車廂拿東西、坐在地上抽菸」,警方依規定製單舉發、扣車沒有疑議。
另畫面所述,拖吊場所移置保管車輛不全然都是酒駕扣車,其中包括無牌車、號牌註銷、車禍肇事等扣置車輛,且酒駕攔查狀況各案不同,絕非影片中所述「都是牽車被罰酒駕」情形,澄清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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