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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淡水街頭甩尾燒胎危駕拍片 他竟辯:腳踏墊卡油門
范、王兩名男子上個月底相約新北淡水區新市鎮道路上拍攝開車甩尾,警方獲報以車追人,循線於這個月初通知兩人到案說明。范、王兩男辯稱是「腳踏墊卡油門」所致,警方不採信依法函送法辦;另開出3張舉發單依法罰處。
據了解,范姓男子(23歲)在桃園經營汽車臨套件改裝場,上個月他透過IG與王姓男子(23歲)聯繫,雙方以拍攝改裝車影片,相約在新北市淡水區新市鎮濱海路三段與新市二路口碰面拍攝。
上個月29日下午兩人依約前來,范男駕駛一輛豐田汽車當街高速迴轉,同時做出甩尾及燒胎危險駕駛動作,導致後輪冒出大量白煙、路面有黑色燒痕。王男則在旁趴地拍攝,前後短短不到30秒,拍攝完後兩人再各自開車離去。
事後有民眾看見馬路上出現8字型燒胎痕報警處理,警方獲報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以車追人,這個月6日循線通知到范、王兩人到案說明。偵詢時,范、王兩男辯稱,當時為了拍攝改裝車影片,行經路口迴轉卻因腳踏墊卡住油門,導致車輛失控,才會有甩尾、燒胎等情況,但范男危險駕駛過程,早已被路口監視器拍下,警方不採信依公共危險罪嫌函送法辦。
另外,范男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1項、4項之規定,開處最高3萬6千元罰鍰,並吊扣汽車牌照6個月。
王男因未經許可在道路舉行賽會或擺設筵席、演戲、拍攝電影或其他類似行為,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4項款之規定開單舉發罰處最高6000罰鍰。
淡水警分局表示,經統計今年迄今共取締70件危險駕車、7395件超速違規,警方將持續針對易飆車、超速路段滾動式編排取締勤務,同時籲請民眾,切勿任意蛇行或危險駕駛,影響行車及行人安全,發現不法將依法究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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