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曳引車撞機車逃逸!行車影像助破案 車主獲千元獎勵金
桃園市八德區桃鶯路今年9月6日上午9點20分發生曳引車擦撞機車,導致騎士母子倒地受傷,曳引車卻肇事逃逸的交通意外事故,目擊車禍發生過程的對向楊姓車主除下車幫忙叫救護車外,並提供行車紀錄器還原事發經過,近日獲桃園市交通警察大隊核發1000元獎勵金,也成為桃市自今年8月1日起實施「檢舉道路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件及提供道路交通事故錄影資料獎勵金核發要點」後,第一件因民眾影片成功協助釐清車禍肇因所核發的獎勵案。
桃市警局表示,為保障交通事故當事人權益及釐清肇事原因,訂定發放檢舉獎勵金相關規範,鼓勵民眾檢舉車禍肇事逃逸或將行車紀錄器所拍到致人受傷或死亡的影像畫面,提供警方作為釐清肇因參考(若有些民眾提供的影片無法協助釐清肇因,或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後可釐清肇因,便無法核發獎勵金),經認定有助於釐清肇事原因者,依案件傷亡程度最高發給新台幣5000元獎勵金,因而偵破肇事逃逸案件者,最高發給1萬元獎勵金。
這項獎勵金核發要點主要包含「檢舉肇事逃逸案件因而偵破者」及「提供錄影資料有助於釐清肇事原因者」;檢舉肇事逃逸案件因而破案者,致人受傷案件每件3000元、致人重傷案件每件6000元、致人死亡案件每件1萬元;另提供錄影資料有助於釐清肇事原因者,致人受傷案件每件1000元、致人重傷案件每件3000元、致人死亡案件每件5000元。
交大大隊長林鼎泰說明,雖然路口監視器已十分普及,仍有部分案件的關鍵畫面,由於遭其他經過車輛阻隔,以致無法釐清真實肇因,若肇事車輛逃逸無蹤將難以釐清肇事經過,讓被害人求償無門,希望透過這項制度,鼓勵民眾提供相關資料,協助警方儘速破案。民眾可將相關資料交付轄區分局各分駐(派出)所或交通中(分)隊處理員警,經審核符合核發標準者,警察局將以書面公函或其他方式通知請領獎勵金,既可協助破案又能領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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