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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違停!北市男「走」上車頂踩破擋風玻璃 駕駛傻了報警
何姓男子日前走路行經北市大安區延吉街,不滿一輛馬自達轎車違規臨停人行道上,怒氣大發一腳踩上引擎蓋、一路走到車頂,甚至大力踩碎汽車前擋風玻璃。汽車駕駛邱姓男子當時在車內全看傻了,下車理論,雙方吵得不可開交,警方到場,邱男提告毀損罪,何男也提告過失傷害罪,至於車輛違停部分,警方發現該車牌逾檢註銷當場拖吊,並開罰5400元。
大安警方13日中午11點46分獲報,延吉街有行人踩碎汽車擋風玻璃趕抵,灰色馬自達轎車駕駛邱男(26歲)稱把車輛臨停路邊,在車內等待女友人上車,突然被何男(35歲)踩上汽車引擎蓋,還沒搞清楚狀況,前擋風玻璃更被他踩碎,然後他一路走上車頂再跳回至地面,立刻下車攔人爭論。
邱男向警方控訴轎車被對方毀損,而何男則是據理力爭,認為汽車憑什麼違停人行道,無路可走當然走上去,強調「因為你違規停車才逼我要踩過去」,也控訴從車上跳下來時腳受傷,提告過失傷害罪。雙方在現場吵的不可開交,警方拉開制止,由於2人均提出刑事告訴,便帶回派出所偵詢雙雙函送法辦。
警方表示,同時接獲何男檢舉該輛汽車違停人行道,當下查詢車牌狀況發現車牌因逾檢註銷,屬違規上路,立刻拔車牌扣繳,並聯絡拖吊業者拖吊保管,事後依道交條例開罰54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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