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牆爬窗竊1200元遭手機全錄下 高雄男辯:我只偷1000元
高雄蔡姓慣竊1月下旬從巷弄間,爬窗闖入某鐵皮屋二樓,竊取11歲蘇姓男童1200元後,遭蘇童姐姐撞見並以手機錄下影像,蔡逃逸後被警循線逮獲,辯稱僅偷1000元願歸還。法院審酌,蔡以同手法犯下多起竊案,判刑8月,沒收他堅稱未偷的200元。
今年1月25日下午1時許,蔡男從受害人住處旁防火巷內,先費力攀爬至二樓鐵皮屋頂,再踰越鐵窗徒手開啟該處鐵窗門閂,逕自入內欲搜刮屋主財物,在他得手客廳電腦桌上一只皮夾後,被屋主女兒蘇女發現,並以手機錄影蒐證,蔡男遂離開現場。
事後,警方透過蘇女提供的影像及住家周邊監視器發現,這名竊賊正是慣犯蔡男,隨即將他拘提到案。而蔡見警方上門,坦言不諱竊取蘇家財物,但蔡卻辯稱,僅竊得1000元,願將不法所得歸還蘇家就讀小學生的11歲兒子。
由於,蔡竊取200元並未賠償受害人,法院衡量,蔡男涉犯侵入住宅踰越窗戶竊盜罪,並有多起前科,以及犯後態度,判他除有期徒刑8月,還得支付未扣案不法所得200元。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