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斯飆150公里遭罰3萬6還被吊扣車牌6個月 屏警聯合稽查抓危駕
1輛福斯汽車日前行經屏東九如鄉縣道189線,時速飆到150公里,違規超速逾80公里,遭罰3萬6千元,吊扣車牌6個月;警方表示,自7月起執行「監、環、警」聯合稽查,共開罰58件,其中高頻率發生的危駕違規路段為台一線潮州段,嚴重超速共38件,依道交條例最重可處3萬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駕駛及吊銷駕照。
屏東警方與監理及環保機關自今年7月1日至今,共執行4次聯合稽查勤務,其中取締13件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汽車車身、4件引擎、底盤、電系等重要設備變更或調換,及未申請公路主管機關施行臨時檢驗而行駛者、39件危險駕駛,其中有11件行車速度超過規定最高時速逾40公里至60公里以內,2件公共危險罪函送危險駕駛案。
警方表示,為防範暑假期間深夜時段在人車稀少的縣鄉道路,發生飆車、競速等危險駕駛行為,於易發生危險駕車路段及改裝車易聚集地點,以巡邏、路檢等方式執行取締。
並在多處重要路口以機動測速照相、守望等方式針對改裝車體、排氣管等車輛予以取締、告發,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3項,在道路上競駛、競技者等危險駕駛,最重可處3萬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及吊銷其駕駛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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