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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機車越雙白線挨罰 高雄男PO網討拍網一面倒挺「他」
陳姓男子今年3月間騎機車行經高雄市大寮區鳳林三路,為了超車跨越雙白線,遭後方騎士檢舉,陳接600元罰單,昨在網路貼文討拍,指只是超車一下馬上切回去,罵檢舉者吃飽太閒,結果網友幾乎一面倒挺檢舉人,指「違規就違規,一秒也一樣」。
陳姓男子昨晚在臉書社團「高雄人大小事」貼文附上罰單照片,指3月下旬在大寮鳳林三路,只是超車一下出雙白線後馬上切回去,就被後面騎車頭戴安全帽式的行車記錄器臭XX拍下這張,檢舉罰600塊。
陳男並指,這年頭檢舉又沒有獎金,但路上還是有一堆吃太飽的在趴趴照!陳貼文討拍,結果引發兩派網友論戰,多數網友挺檢舉人。
有網友毫不留情認為,「要感謝這些檢舉人,才能讓一些愛違規又自認沒錯的人知道自己錯在哪裡,管你有沒有佔用,你一騎上去就是違規,算你倒楣剛好後面有人拍照檢舉」。
有網友直指,「雙白線禁止變換車道」,陳回覆「花錢長知識」,但也有網友跟著陳男罵檢舉人,陳隨即回文「其實他沒有佔用雙白線,而是前面的機車騎太慢,超車過去之後就立即切回去機車道,就這樣也要檢舉」,結果被網友吐槽「若是單白線切換車道沒打方向燈,檢舉一樣有效,更何況是雙白線,連切換車道都不行的」。
網友質疑陳男騎車跨越雙白線的行為「當初駕照怎麼考過的」;也有網友毫不客氣地指出,「違規就是違規,一秒也是一樣,去繳錢吧」。
高市交通大隊警方指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可罰600元到1800元罰鍰,且要記違規一點。
交大表示,警方開罰單是依據檢舉人提出的畫面判斷後依法檢舉,若當事人有疑問可提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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