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警官酒駕撞人規避酒測還逃回家灌酒 檢追有無包庇
基隆市警局督察科范姓股長2日晚涉嫌酒後開車撞傷蔡姓機車騎士,但范隨同蔡男上救護車就醫留資料後離去,警方3個多小時後找到范男,酒測值每公升高達1.34毫克,後卻傳出車禍時警員即已到場,范男卻能離開現場,檢方追查是否有包庇情事。
基隆市警局3日發新聞稿指出,督察科范姓股長(55歲)2日晚6點多涉嫌酒後開車,與蔡男騎的機車發生碰撞,范陪同蔡男騎士就醫,留下資料後離去。警方3個多小時後找到范男,酒測值每公升高達1.34毫克,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另記1大過、2小過,調離督察科改任一般警務員。
范男供稱2日中午獨自在家中喝酒,晚間想去新北市金山泡湯,以為「酒退了」開車出門。不過,今天傳出車禍發生時,警員就已到場處理車禍,為何范男沒有現場酒測即離開,引發是否包庇「自家人」的質疑。
市警局今天說明,第四分局大武崙派出所王姓警員到場後,第一時間通知消防救護車、交通隊到場處理,並協助救護傷者、管制現場、維持交通。
警方說,因為是單警到場處理,為即時排除道路障礙、恢復交通,未能察覺范男駕車隨同救護車前往基隆長庚醫院,致未能當場實施酒測。范男曾向傷者出示身分證件並提供個人資料及聯繫方式後,即離開醫院返家。
處理警員立即攜帶酒測器前往醫院追查,卻發現范男已離開醫院,立即報告長官,大武崙派出所長林莅群會同交通隊前往范住家,經多次聯繫未果,直到2日晚間10時10分范男才接聽電話,10時27分進入范男住處實施酒測。
警方調查,范男自稱發生事故返家後,有飲酒行為,但也坦承2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有喝酒酒,全案以公共危險肇事現行犯移送基隆地方檢察署偵辦。
市警局主秘蘇保安說,范男知法犯法,嚴重影響警譽,已報請基隆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絕無徇私包庇。范男酒駕涉犯公共危險罪記1大過處分,並調整非主管職務;另范男具督察人員身分,熟知交通事故處理相關規定,卻於酒駕肇事後規避酒測等必要調查,違反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情節重大,記過2次處分。
基隆地檢署表示,目前已針對車禍處理、酒駕案件處理流程調查,釐清是否有包庇情況,也會針對范男事故前後喝酒一併了解。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